金融监督院就“藏三行诗团体账户”全租诈骗忧虑发布消费者警报
冒用团体名账户被用于全租诈骗和电话诈骗等犯罪
自6月起先在银行业指导账户名称旁单独标注“团体”
金融监督院于28日发布消费者警报“注意”,称近期有人恶意利用冒充个人名义账户的团体账户,即所谓的“三行诗账户”,实施全租诈骗等行为。
金融监督院解释称,由于任意团体账户看上去与个人名义账户相似,最近发生了全租诈骗案件,此外还存在被用于各类诈骗或电话诈骗等的隐患。
据金融监督院介绍,近期发生了一起全租诈骗案件:某房地产公认中介将房东姓名设为团体名称开立团体账户,随后通过该账户侵占承租保证金。
公认中介A某在受房东B某委托管理房地产后,欺骗房东称已签订月租合同。此后,以B某的名字设立任意团体并开立团体账户,将约8亿韩元的承租人全租金汇入该账户后予以侵吞。
承租人看到账户户名与合同上的房东姓名一致,未起疑心便将全租保证金汇出。
金融监督院表示,已向金融公司下达指导意见,当有团体以可能被误认为个人姓名的团体名称申请开立账户时,须格外注意预防诈骗。
此外,金融监督院计划于下月起,针对银行业在发放任意团体账户时,指导其在团体名称旁单独标注“团体”字样。中小型金融机构则将依次进行改进。
金融监督院有关人士表示:“金融消费者可以通过单独标注的‘团体’字样,判断收款账户户名是否为团体”,并称“希望大家在金融交易时积极利用这一标识,以确认对方是否为正当交易相对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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