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降低判决书公开制度门槛”
“过度匿名化措施导致判决书信息价值下降”

在“判决书公开制度的实务争点”学术会议上作主题发言的昌原地方法院统营支院部长龙法官。司法政策研究院YouTube画面截图供图

在“判决书公开制度的实务争点”学术会议上作主题发言的昌原地方法院统营支院部长龙法官。司法政策研究院YouTube画面截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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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建议指出,为保障国民的知情权并培育尖端产业,应当废除现行判决书互联网阅览手续费,并将企业名称从匿名化对象中排除,改为以实名公开。


27日,在由司法政策研究院与《法律新闻》联合主办的“判决书公开制度的实务争点”学术会议上,负责作主题发言的昌原地方法院统营支院部长龙法官表示,应当降低现行判决书公开制度的门槛,并作出上述发言。他指出:“目前系统如果不支付费用,只能查看约1000字左右的预览内容,仅凭这些内容根本无法判断该判决是否对自己的案件有帮助。”


因此,他建议,应当考虑通过原则上废除手续费、引入月度包月收费制,或仅对每月超出100件的部分收取费用等方式,来重构收费体系。


他还指出,过度的匿名化措施导致判决书的信息价值下降。龙法官表示:“目前不仅对自然人,而且连法人和团体的名称全部都进行匿名处理,不仅影响可读性,也降低了其作为可用于尖端产业的数据的价值。”同时他补充说:“与法人相关的信息并不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意义上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姓名、居民登记号码、金融信息等应当严格遮蔽,但法人名称或商号、经营者信息等则应考虑维持实名。”


龙法官预期称:“如果将判决信息和数据集应用于人工智能(AI)等尖端领域,包括法律科技(Legal-Tech)在内的多个领域将实现技术创新,并能够创造社会和经济价值。”


不过,也有声音对扩大判决书信息公开表示担忧。仁川地方法院法官Kim Jaenam表示:“如果公开法人的名称,代表者是谁会立刻被特定,产生侵犯隐私的副作用,因此自2019年起才转为匿名化处理。”



他还指出,如果废除判决书互联网阅览手续费,“企图滥用判决信息的势力可能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获取海量数据”。接着他表示,自己担忧,通过AI分析大量判决书后,为寻找有利的审判管辖地而进行诉讼的“法院选择”行为可能会大行其道。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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