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以‘每届任期只能用一次’为宗旨”
为完成第301条关税调查争取时间
美中贸易委员会提速…启动征求意见程序

美国总统特朗普依据《贸易法》122条对全世界征收的10%关税将于今年7月到期,但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代表 Jamieson Greer 暗示,存在再次动用同一条款的可能性。此前的方案是,在150天时限结束后,依据同一法律第301条对不公平做法展开调查,并以此为依据征收关税。不过,由于美国法院已认定依据122条征收的关税也属违法,因此这一条款能否在实践中再次适用仍存疑问。


“就算再用一次122条……”


据《华尔街日报》和彭博通讯社等报道,26日(当地时间),Greer 代表在美国外交关系协会(CFR)活动上表示:“从相关法令来看,关税何时到期有明确规定,但并未写明何时可以再次征收”,并称“很难想象国会在规定122条何时可重新使用时,是以‘每届总统任期只能使用一次’为宗旨来设定的”。

美国贸易代表署代表 Jamieson Greer。UPI联合新闻供图

美国贸易代表署代表 Jamieson Greer。UPI联合新闻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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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如有必要,可为填补关税空白而再次适用122条。不过,他并未明确回答特朗普政府是否会实际推进依据122条延长关税的问题。122条规定,当美国面临严重的国际收支逆差或美元价值暴跌风险时,总统可在未经国会批准的情况下,在最长150天内以最高15%的税率征收关税。


他还表示,目前美国贸易代表署正“高度集中”于根据301条开展的调查,以制定替代122条关税的措施。特朗普政府已于今年3月11日对包括韩国在内的主要国家启动了301条调查。301条赋予美国行政当局在经过美国贸易代表署调查后,针对外国政府不公平贸易做法,通过征收关税等方式作出回应的权力。


为适用301条争取时间


有观点分析称,此番提及再度适用122条,是为了争取更多时间,以便运用301条。


在今年2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报复性关税违法后,特朗普政府以122条为依据全面征收10%的全球关税。随后表示,待122条于今年7月到期前后,将援引301条等其他法律条款延续关税措施。外媒当时分析称,特朗普政府在法院判决后必须立即维持关税,而依据301条征收关税需要时间,因此选择适用122条。


如其所言,目前并无法律条文禁止再度适用122条,但预计在实际操作中仍将面临困难。美国联邦国际贸易法院本月7日裁定,依据122条征收关税属违法行为。《华尔街日报》报道,Greer 代表也未就该法院判决对关税产生的影响作出回应。目前,依据122条征收的关税因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本月12日暂时中止一审判决的效力,得以继续维持。


正推进设立美中贸易委员会


此外,Greer 代表表示,关于与中国就关税减让等问题进行磋商的协商机制——“贸易委员会”,将近期在《联邦公报》上刊登征求意见公告。在本月14日至15日举行的美中首脑会谈中,特朗普总统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同意设立贸易委员会和投资委员会。Greer 代表确认,贸易委员会的目标是将两国各自规模约300亿美元(约合45.135万亿韩元)的非敏感品类关税予以下调,并表示“这看上去是积极举措”。他还补充称,这种关税减让不会使供应链重新回流中国。



关于英伟达高性能人工智能(AI)芯片 H200 对华出口问题,他解释称,中国企业对此表示关注,但中国当局对培育本国产半导体更为关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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