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福祉部将重症母婴医疗中心由2处增至6处
在忠清、全北、济州地区年内新建协作体系
分娩事故国家补偿范围扩大至产妇重度残疾

今后,孕妇拨打119时,将优先送往其平时就诊的医院;若该医院难以提供诊疗服务,将立即启动以区域母婴医疗中心等为核心的地区网络。对于高危·急症分娩孕妇,在院际转送时也将由119救护车安全转运,如需长距离转运,则不仅动用空中急救直升机,还将出动消防直升机、军用直升机等政府所拥有的直升机。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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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福祉部26日在国务会议上就以此为核心内容的《高危孕产妇·新生儿及急诊医疗体系改善方案》作了报告。本次对策是在高龄产妇和早产儿等高危分娩不断增加,而专业人力不足导致无法及时就医的案例持续发生的背景下,为了构建快速转院·转运体系,并减轻医护人员在医疗事故方面的刑事负担而制定的。


按区域划分的母婴医疗网络年内扩大全国

政府首先决定,将目前在9个区域运行的“母婴医疗诊疗协作试点项目”扩展至忠清、全北、济州地区,年内实现全国覆盖。这样一旦出现高危患者,就能通过区域内上级机构与分娩医院之间的最大限度协作,使患者在就近地区接受治疗。


同时,将国立中央医疗院中央母婴医疗中心的转院专责团队人员从现有的5人增至15人,增加3倍,以便能够同时应对多起转院请求。从下个月起,还将开通可同时向多家医院询问收治可能性的“母婴医疗信息系统”,以大幅缩短医院遴选时间。


对于高危·急症分娩孕妇,在医院之间转院时也将由119救护车安全转运;如需长距离转运,则共同利用政府拥有的空中急救直升机、消防直升机、军用直升机等,实现快速转运。另外,当孕妇呼叫119时,将优先送往其平时就诊医院;若该医院难以提供诊疗服务,则启动母婴医疗中心等网络内的协作体系,如在所属区域内难以解决,则由中央母婴医疗中心转院专责团队与中央119急救状况中心协同,迅速选定医院。


为尽量减少夜间和节假日的诊疗空白,将放宽人力标准,例如允许社区分娩医院的专科医生在区域母婴医疗中心值班或以兼职形式工作。针对母婴医疗中心,政府还计划根据妊娠周数、早产儿状况以及是否位于非首都圈地区等因素,进一步扩大健康保险支持。


为确保能够提供实质性的专业诊疗,将明确母婴医疗中心在各个层级(重症-区域-地方)的角色和义务,并根据实际诊疗能力和业绩进行评估和整顿。尤其是,目前仅在首尔指定了2处、在全国应对方面存在局限的最重症患者专门机构“重症母婴医疗中心”,将分别在东南圈、大邱·庆北圈、中部圈、湖南圈各指定1处,分阶段增至全国6处。


同时,将从条件较为恶劣的非首都圈区域中心开始,引入以绩效为基础的事后补偿制度,并在招聘退休医生(资深医生)时由国家负担其人力成本。政府还将推进增加国立大学医院产科等领域专任教员编制。


高危·急症分娩孕妇转运时将动用消防与军用直升机 View original image

自明年5月起适用“限制刑事责任起诉”

为使医护人员能够安心诊疗,减轻其司法负担的对策也将同步推进。从今年6月起,将把高额赔偿保险费(最高保障17亿韩元赔偿)的支持对象,从现行的分娩等必需医疗领域专科医生,扩大至急诊室和新生儿重症监护室专科医生。


对于在医生无过失情况下发生的不可抗力分娩事故,国家赔偿范围也将扩大:在现行对新生儿脑性瘫痪·死亡、产妇死亡之外,如产妇发生重度残疾的情况,也可获得国家赔偿(最高1.5亿韩元)。


尤其是,自明年5月修订后的《医疗纠纷调解法》实施后,对于非重大过失的必需医疗行为中发生的事故,将可以限制起诉或减轻刑罚。政府表示,即便在法律正式施行之前,也将与法务部、警察厅协作,迅速在一线落实改进后的侦查程序。保健福祉部将设立“医疗事故审议委员会”,对医疗事故刑事案件进行事前审议,在审议期间,要求侦查机关尽量避免传唤医务人员出席,以减轻其刑事负担。


为防止载有患者的救护车因找不到医院而在道路上空耗时间,将把在光州·全罗地区已验证效果的“转运体系创新模式”在今年第三季度内提前扩大全国。该模式是指,地区医院事先就患者收治原则达成共识,如在地区内难以解决,由广域状况室立即介入,在全国范围内对转运·转院进行统筹衔接的一种安全机制。政府计划在6至7月完成反映各地方自治团体特点的定制化指引修订,并在9月前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Jeong Eungyeong保健福祉部长表示:“通过本次对策,将有效整合一线医疗资源,降低医护人员的司法负担,为国民和医护人员共同营造安全的环境”,并强调称:“将不折不扣地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全国的孕产妇、新生儿及急诊患者能够安全转运并获得最佳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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