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允许无房者购入
可将入住最迟延后2年
最晚须于2028年5月11日入住

从本月29日起,在土地交易许可区购买有全租或月租承租人的住房时,即使卖方是1套住房持有者,只要买方为无房者,实际居住义务最长可获延迟2年。


国土交通部23日表示,将于29日公布并实施《房地产交易申报法》施行令修正案,内容为将实际居住宽限对象扩大至所有有承租人的住房。此前于2月12日发布的实际居住宽限措施仅限于部分多套住房持有者的房源,但通过本次修正案,无论卖方名下住房套数多少,1套住房持有者出售的房源也被纳入适用范围。


光教公寓小区。政府将从本月29日起,把在土地交易许可区内、现有制度中仅限无房者购买有承租人的住房时适用的自住义务宽限对象,扩大至拥有一套住房者出售的房源。赵容俊 记者供图

光教公寓小区。政府将从本月29日起,把在土地交易许可区内、现有制度中仅限无房者购买有承租人的住房时适用的自住义务宽限对象,扩大至拥有一套住房者出售的房源。赵容俊 记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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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资格仅限无房者。从本月12日对策发布之日起,家庭全体成员须持续保持无房状态。根据不允许“差价投资”的原则,将买方限定为无房者的条件,与今年2月时的标准保持不变。


买方暂不入住而推迟实际居住的期限,以本月12日时已经签订的既有租赁合同(包括全租及月租)的首次合同终止日为限。但宽限期自对策发布日起最长仅认可2年。因此,买方最晚必须在2028年5月11日之前实际入住所购买的住房。


如要适用实际居住宽限,交易当事人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向主管机关申请土地交易许可。在获得许可之日起4个月内付清尾款并完成住房取得(登记)手续,宽限措施方可正式确定。


适用本次实际居住宽限扩大措施的土地交易许可区包括首尔市25个自治区全境,以及京畿道的12个地区:果川市、光明市、城南市(盆唐区、寿井区、中원区)、水原市(灵通区、长安区、八达区)、安养市(东安区)、龙仁市(水枝区)、义王市、河南市等。


国土部部长 Kim Yundeok 就本次措施表示,这是“为了解决今年2月仅对部分多套住房持有者适用实际居住宽限所引发的公平性问题”,并称“为遏制差价投资,将继续保持无房买方资格及最长2年宽限标准不变,以维持政策的一贯性”。



土地交易许可区实居宽限 29日起1套房房东带租约房源也可适用[房地产A to Z] View original image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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