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运动本部在最高法院前召开记者会
并预告提起停止效力诉讼
三星电子股东团体“韩国股东运动本部”再次对三星电子劳资双方达成的绩效奖金发放方式提出质疑,重提法律程序问题。
韩国股东运动本部当天下午在首尔瑞草区大法院前召开记者会,表示三星电子劳资双方商定的特别绩效奖金决策属于公司法上股东的固有权限,主张劳资双方应当事先履行说服股东的程序。该团体并敦促称:“如果经营层将绩效分配方案作为股东大会议案提交,希望员工亲自向股东说明并予以说服。”
他们指出,临时协议案的核心内容——“以事业业绩的10.5%作为财源的特别经营绩效奖金(发放比例无上限)”,已超出劳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的“工资等劳动条件”的范围。股东运动本部表示:“作为劳务对价的工资属于劳资双方协商的领域,但对企业业绩的处置权根据公司法专属于股东大会”,“劳资双方均无权擅自处分业绩。”该团体并补充称,资方应尽快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确认股东的正当意愿。
股东运动本部强调:“我们绝不打算与各企业的工会对立,我们追求的不是对立,而是同行”,“我们的目标是开启一个由员工与股东集思广益、共同构想企业更好未来的场域。”
他们预告称,继前一日在Lee Jae-yong三星电子会长住宅附近举行集会之后,还将就本次劳资协议提起效力停止临时处置申请及无效确认诉讼等强有力的法律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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