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手续费贵10倍” 一看ETF投资注意事项
金监院:从主要投诉案例看ETF投资时消费者需注意事项
在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开立养老金储蓄账户,并通过证券公司应用程序交易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长达5年的A某,最近才发现,与线上开立账户相比,自己的交易手续费大约贵了10倍。B某通过特定金钱信托投资ETF,却未从银行营业网点员工处获知还会额外产生信托报酬。
这是近期随着ETF市场急速增长,向金融监督院提交的相关金融投诉中的代表性案例。
金融监督院21日通过《以主要投诉案例了解ETF投资时消费者注意事项》资料,就ETF投资时需要留意的事项进行了提示,内容包括:▲ETF手续费 ▲养老金储蓄账户手续费 ▲投资标的 ▲买卖时点 ▲自动卖出服务等。
首先,通过特定金钱信托投资ETF时,除约0.1%的交易手续费外,还可能额外负担信托报酬(0.03%~2.0%)、提前赎回手续费(0.0%~1.0%)。因此,ETF的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当初设定的目标收益率。
此外,还需注意,如果不是通过官网、应用程序等线上渠道,而是在线下营业网点开立养老金储蓄账户后再投资ETF,交易手续费可能相对较高。金融监督院对手续费率进行检视后发现,通过线上开立账户并使用HTS·MTS交易时,手续费率为0.01%~0.015%;而通过营业网点开立账户并使用HTS·MTS交易时,手续费率为0.1%~0.2%;若在营业网点柜台直接交易,手续费率则高达0.4%~0.5%。金融监督院相关负责人强调称:“通过养老金储蓄账户投资ETF时,必须事先确认交易手续费。”
注意事项中还包括这样一点:与证券公司不同,银行销售的ETF标的相对有限,且各银行之间也可能存在差异。在转移个人资产管理综合账户(ISA)之前,有必要事先确认拟买入的ETF标的该银行是否有销售。
C某此前通过在证券公司开立的中介型ISA账户投资ETF,后来在银行员工劝说下解约该账户,并在银行开立信托型ISA账户,但其投诉称,在新账户中无法再买入原先交易的ETF标的。对于银行主要运作的信托型ISA而言,其结构是将ETF交易委托给银行信托,投资者只能交易该银行事先选定的ETF标的。相反,证券公司的中介型ISA则由消费者直接交易ETF,可以买卖在国内上市的ETF。
同时,由于银行不同于证券公司,无法对ETF进行实时买卖,因此在签订约定时,必须事先确认ETF实际成交的时间点。根据金融委员会的法律解释,ETF受托买卖业务属于上市证券的受托买卖,不包含在允许银行从事的集合投资证券投资中介业务范围内,因此银行需通过合作证券公司来处理客户的ETF买入、卖出委托订单,由此难以实现实时交易。各银行ETF的卖出及买入时间段,可通过各行官网、应用程序及产品说明书等渠道查询。
最后,通过特定金钱信托投资ETF时,务必事先确认是否加入自动卖出服务以及目标收益率,这一点同样被列为注意事项。近期金融监督院接到的投诉包括:ETF投资时银行营业网点员工擅自设定自动卖出服务的目标收益率,以及“不知道为何实际收益率低于目标收益率”等。金融监督院相关负责人建议称:“ETF特定金钱信托较适合作为长期投资产品而非短期投资产品,因此在设定目标收益率时,最好综合考虑自身的投资偏好、投资资产配置及投资标的风险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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