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景气助推Toss证券满足资本要件
7月有望成首家被指定为金融复合企业集团的金融科技公司
资本监管与内部控制责任大幅强化
Kakao被排除在外…围绕“Nekao”的监管讨论料将升温

Toss有望成为金融科技(金融+技术)企业中首家被指定为金融复合企业集团的公司。以移动端便捷转账服务起家的Toss迅速成长为涵盖银行·证券·保险销售等业务的金融平台,将接受相当于金融集团层级的监管与约束。有观点认为,这被视为金融科技企业被纳入金融当局更为严格监管体系的信号,未来围绕Kakao、Naver等大型信息技术企业(Big Tech)的金融监管讨论也可能进一步升温。


Toss从转账应用迈向金融集团……有望成为首家被指定为金融复合企业集团的金融科技企业


[独家]Toss成首家被指定为金融复合企业集团的金融科技公司…将接受金融集团级监管 View original image

据金融圈及金融当局19日消息,Toss已被认定符合金融复合企业集团指定相关条件。金融当局相关人士表示:“Toss已配备银行、证券等多项金融业务,各金融子公司的资产规模也都超过5万亿韩元”,“Toss很有可能被纳入今年7月新指定的金融复合企业集团名单。”


金融复合企业集团制度旨在对集团层面可能发生的风险传染与集中、内部交易风险进行统一管理与监管。为防止特定子公司不良扩散至其他子公司,该制度于2021年引入。目前已有三星、韩华、未来资产、教保、现代汽车、DB、Daou Kiwoom等7个企业集团被指定。


按照现行规定,要被指定为金融复合企业集团,须同时从事存贷款业、金融投资业、保险业中2个以上金融业种。此外,其中资产规模最小的业种,其资产总额也必须超过5万亿韩元。


Toss旗下拥有Toss Bank(存贷款业)和Toss证券(金融投资业)。尤其是在股市景气的带动下,Toss证券资产规模从2024年底的3兆4910亿韩元增至2025年底的7兆2035亿韩元,满足了金融复合企业集团指定的相关条件。Toss Bank的资产规模则高达33兆0382亿韩元。


相较之下,Kakao此次将被排除在金融复合企业集团指定对象之外。虽然Kakao Bank在2025年底的资产规模高达77兆6634亿韩元,但其非主力业种Kakao Pay证券(2兆3442亿韩元)、Kakao Pay财产保险(1591亿韩元)的资产规模均未达到5万亿韩元门槛。


金融圈认为,围绕Toss被纳入金融复合企业集团的可能性,此事将成为金融科技产业的一个拐点。也就是说,原本仅提供简单转账与便捷支付服务的平台企业,如今已涵盖银行、证券、保险销售等传统金融业全领域,并被纳入相当于大型金融集团层级的监管体系。


韩国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委员Lee Jeongdu表示:“以Toss为例,其主力业务全部是金融业,过去各子公司本就分别接受监管,但一旦被指定为金融复合企业集团,在成为金融科技·大型科技企业中首例这一象征意义之外,监管强度也将进一步提升,”并称,“今后金融当局将更加细致地审视以Viva Republica(Toss运营公司兼Toss Bank第一大股东)为中心的整个集团治理结构、子公司间交易以及是否存在实质性支配力行使等问题。”


资本监管与内部控制责任大幅强化……金融委修订电子金融业者监管体系


首尔江南区Toss Bank总部。照片=Kang Jinhyung 记者 aymsdream@

首尔江南区Toss Bank总部。照片=Kang Jinhyung 记者 ayms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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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ss一旦被指定为金融复合企业集团,其所受监管强度也将明显加强。首先,需要对集团层面的资本充足性进行单独管理,并维持在100%以上。金融当局将每年评估集团层面的附加风险,并根据评估结果测算所需资本规模。


同时,还需就所有权·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内部交易及风险集中情况等主要事项进行信息披露并向金融当局报告。集团内部交易金额在50亿韩元以上时,必须获得董事会批准;若财务健全性恶化,还将被赋予提交经营改善计划的义务。每3年还须接受一次金融当局的风险管理实态评估。


金融圈一直指出,相较于金融科技企业和大型科技企业扩展金融业务的速度,现有监管体系相对宽松。尤其是在平台型金融服务迅速扩张的背景下,系统故障或支付中断等问题可能演变为金融系统性风险,因而主张强化监管的声音并不少见。Lee高级研究委员预测称:“未来将已有的‘应将Kakao、Naver等大型科技企业指定并管理为金融复合企业集团’的讨论推向更高热度。”


金融当局还在结合Toss被指定为金融复合企业集团的可能性,对电子金融业者的监管体系进行调整。金融委员会近日预告了修订监管规定的草案,拟将电子金融业者纳入作为金融复合企业集团监管对象的金融公司范围。


此前,即便从事同样的便捷支付与转账业务,部分电子金融业者被归类为金融业,部分则被归类为信息技术业,是否被纳入监管对象因公司而异。比如,像Toss运营公司Viva Republica这样,虽从事电子金融业务但在产业分类上登记为信息技术业的企业,即便被指定为金融复合企业集团,也存在被排除在监管范围之外的空间。同属Toss系公司,银行与证券公司是监管对象,但支付与转账子公司却可能被排除在外。随着本次规定修订,今后只要从事实质上的电子金融业务,不论产业分类如何,均将被纳入金融复合企业集团监管对象金融公司的范围。



金融委相关人士解释称:“在平台型金融科技企业对金融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的形势下,部分电子金融业者却被排除在法律上的金融公司范围之外”,“将电子金融业者纳入金融复合企业集团的监管范围,旨在提高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实效性,并强化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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