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房地产“假新闻”将可被处罚…土地补偿履行罚款法律依据到位
散布虚假开发利好信息或将面临刑期
线上个人直售房源,发布者身份核实义务化
对补偿已结束仍“死扛”的公益项目征收履行罚款
细化公共设施定义以化解捐赠移交纠纷
国土交通部8日表示,禁止通过YouTube或社交媒体传播尚未确定的开发计划却将其当作既成事实散布的行为的《房地产交易申报等相关法律》(房地产交易申报法)修正案,已于前一日经国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该修正案是李在明政府为根除扰乱房地产市场行为而推进的国政课题法案。政府方针是严厉打击以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给普通民众造成损失的行为,并加快推进停滞不前的公益项目,以实现国民居住福利。
随着法案通过,今后若为诱导交易而提供虚假或歪曲的开发信息并被查获,将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2000万韩元的罚金。
对线上直售房源的监管也将加强。线上直售平台运营方必须直接核实发布者身份以及其与房源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如违反规定,将被处以不超过500万韩元的罚款。此举旨在预防针对信息获取能力较弱需求群体的非面对面诈骗,提高消费者保护水平。
全体会议上还通过了为防止公益项目延误的《土地补偿法》修正案。根据征收裁决补偿已经完成,但义务人仍拒绝腾退或不移交物品的,行政机关可对其征收履行罚。由此,有望解决因部分业主“死扛”而导致公共住房供应或道路等基础设施扩充一再拖延的顽疾。但履行罚的征收,自法律施行后征收、使用开始日到来之情形起方可适用。
为减少经营者与地方自治团体之间关于捐赠征收纠纷的《国土规划法》修正案也获通过。今后,当经营者新建道路等公共设施并移交给地方自治团体等时,将通过总统令明确规定,作为对价,经营者可无偿取得的既有公共设施的范围。此外,还明确了就地下停车场等设置于土地部分空间的立体城市规划设施,可以设定区分地上权的法律依据。预计无需购买整块土地,仅利用部分空间的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将更加便利。
在修订后的房地产交易申报法中,关于禁止散布虚假信息的规定以及国土规划法等,将自公布6个月后开始施行。至于平台经营者的核实名义义务等条款,则考虑到系统建设周期,自公布1年后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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