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毫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拒绝侦查协助请求”
权昌英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已向法务部部长请求,启动对检察总长职务代理人及大检察厅监察部长等人的惩戒程序。
综合特检组30日通过向记者团发布的通知表示:“大检察厅本应依据《综合特检法》第6条第6款,必须履行对综合特检组的侦查协助请求,但却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以‘综合特检组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均依据相关规定无法提供’为由,拒绝该请求。”
此前,综合特检组在就12·3非常戒严相关案件开展侦查过程中,曾向大检察厅请求提交相关资料等侦查协助,但遭到拒绝。
综合特检组认为,大检察厅拒绝侦查协助请求的行为,严重妨碍了侦查工作。
综合特检组有关人士表示:“今后如再发生类似情况,将毫无例外地严正应对”,“将尽最大努力营造透明、公正的侦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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