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时间、适用对象分歧较大
亲日财产收回法、诉讼促进法达成共识处理
集体诉讼法的处理暂时被推迟。由于围绕溯及适用时间和适用对象等问题,朝野分歧较大,国会立法司法委员会法案小委员会未能完成审议处理。
法司委法案小委会于29日就集体诉讼法进行了讨论,但因朝野意见分歧较大,决定推迟表决处理该法案。
朝野首先在溯及适用时间上出现分歧。共同民主党和祖国革新党主张可追溯至3年前适用。相反,国民力量党则对溯及适用问题提出质疑,要求继续进行讨论。据悉,共同民主党原本也决定当日不强行处理集体诉讼法。担任法案小委会委员长的共同民主党议员 Kim Yongmin 表示,“与施行时间相关的部分是最大争点,围绕这一点展开了讨论”。
在集体诉讼适用对象方面,共同民主党主张应涵盖所有领域,而国民力量党则对扩大适用范围表示担忧。
此外,共同民主党主张采取“选择退出”(opt-out)方式,即除非受害者明确表示不参加诉讼,否则自动视为参加;相反,国民力量党内部则有部分意见主张“选择加入”(opt-in)方式,整体立场尚未得到明确统一。
在法案小委会上,关于亲日财产收回法和诉讼促进法的修法则通过协商一致方式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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