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检察厅法》第4条第2款
“启动侦查的检察官不得提起公诉”
先行作出“公诉驳回”判决的案例出现
为侦查机关的惯常做法踩下刹车

法院在裁定被告有无罪前先审查检方是否遵守“侦查起诉分离”原则 View original image

在法院判断被告有罪或无罪之前,正在先对检方的侦查及起诉程序是否遵守法律进行缜密审查。有分析指出,法院在严格适用将侦查与起诉主体分离的法律原则的同时,也在对侦查机关以往的惯常处理方式踩下“刹车”。


据法律界29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5-1部(审判长法官 So Byeongjin)今年1月撤销原审判决,对因收受学生3000万韩元(名义为帮助其在美术大展中获奖等)而被以违反《禁止不正当请托及金品等收受法》起诉的大学教授A某,宣告公诉驳回。此前一审曾判处A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二审合议庭认为,提起公诉的检察官Lee某事实上是“侦查启动检察官”,此举违反了《检察厅法》第4条第2款。自2022年9月起施行的该条规定:“检察官不得就其本人启动侦查的犯罪提起公诉。”Lee检察官在2024年2月指示检察事务官就被告人的犯罪嫌疑等具体侦查方向开展调查,并指挥将案件移送至强力犯罪侦查部。此后,Lee检察官接手案件,传唤被告并制作了被疑人讯问笔录,随后于同年8月23日提起公诉。


检方主张,由于案件是经由检察事务官调查后再移交,属于类似于“司法警察官移送案件”的例外情形,但合议庭并未采纳。合议庭指出:“检察事务官只是不具备独立侦查启动权的检察官辅助人员,不能将其报告视同为司法警察官的‘移送’。”


以《检察厅法》第4条第2款为依据,在判断有罪无罪之前先作出公诉驳回的案例不止这一件。水原地方法院曾于去年8月,对因涉嫌违反《政治资金法》而被起诉的前国会议员 Kang Yongseok 作出公诉驳回判决。Kang前议员因在2022年京畿道知事选举过程中,将募集到的部分后援金中5.5亿韩元转入由其内弟经营的公司并用于个人目的而被诉至法庭。


本案系因2022年10月京畿道选举管理委员会的告发而启动,最初由检察官B负责,并就部分嫌疑先行起诉,而对其余违反《政治资金法》的部分则以“继续侦查后再作判断”为由暂时搁置。此后,在检察事务官完成调查并以送致书形式移交案件后,2023年2月该案被重新分配给检察官C。C检察官于同年5月23日和26日两次直接传唤Kang议员进行被疑人讯问,随后于6月15日提起公诉。


合议庭认为,尽管C检察官在与Kang议员面对面调查中事实上已启动侦查,却仍由其负责起诉,构成对《检察厅法》第4条第2款的违反。检方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目前二审正在进行中。



就特别检察官团队而言,法律上赋予其同时进行侦查与起诉的权力,但法院对特检的“起诉范围”同样持严格标准。首尔高等法院近期在国土交通部书记官Kim某受贿案二审中,维持了一审公诉驳回判决。Min Junggi 特检团队在调查杨平高速公路相关疑惑期间,另行发现受贿嫌疑并提起公诉,但法院认为,该受贿嫌疑与特检法规定的侦查对象案件之间不存在“合理关联性”,因此超出了特检的起诉权限。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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