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首尔中区厅长和钟路区厅长的诉讼被驳回

法院判决“撤销对奈飞韩国法人的687亿韩元税款” View original image

全球在线视频服务(OTT)企业奈飞韩国法人在针对征税机关提起的数百亿韩元税款不服诉讼中事实上获得胜诉。


首尔行政法院行政第6部(审判长法官 Najin-i)于28日就奈飞服务韩国公司(奈飞韩国)针对钟路税务署署长等征税机关提起的撤销法人税等课税处分诉讼作出判决,原告部分胜诉。


奈飞韩国申请撤销的金额共计762亿韩元,合议庭判决其中约90%即687亿韩元的课税处分应予撤销。


本案起因于2021年国税厅针对奈飞韩国展开的税务调查。当时国税厅认定,奈飞韩国将其在韩国获得的收入中相当大一部分以“经营咨询费”名义支付给境外总部,从而逃避纳税,因而对其征收约800亿韩元税款。征税机关的判断是,即便总部并未提供特殊经营咨询服务,韩国子公司仍支付巨额咨询费导致出现亏损,以此不缴纳法人税,并将韩国境内收益转移至美国总部。


奈飞韩国对此提出反对,向税务审判院申请审判,但仅被部分减税,遂于2023年11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合议庭当天判决,在奈飞韩国针对钟路税务署署长提起的692亿韩元撤销请求中,约99%即687亿韩元应予撤销。可以说,法院大体采纳了奈飞方面关于征税机关处分在法律上不当的主张。


不过,合议庭驳回了奈飞韩国对与钟路税务署署长一同被列为被告的首尔中区厅长和钟路区厅长提起的诉讼。合议庭认为,一旦税务署长作出的法人税课税被撤销,与之联动的地方税也将消灭或可以另行救济,因此针对区厅长的诉讼已无实际利益。



本次判决出炉之际,围绕奈飞等全球大型科技企业通过将韩国境内收益转移至海外以缩减税负的所谓“谷歌税(数字税)”争议仍在持续。由于合议庭作出有利于奈飞韩国的判决,预计今后这一裁决也将对征税机关针对具有类似收益结构的全球信息技术企业的税法执行及税收策略等产生不小影响。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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