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赋予法务部指引强制力
在有关法务部制定的“律师搜索服务运营指引”在部分一线场景中未能得到严格遵守的质疑持续发酵之际,将相关内容写入法律、赋予强制力的立法动向正全面加速。
据《法률新聞》采访报道,共同民主党议员 Park Jiwon 于4月10日作为代表议员提交了反映该指引核心内容的《律师法部分修正案》提案。
修正案的要点是,在律师广告手段中新增“在线法律平台”和“由总统令规定的互联网媒体”。其立法目的在于提高国民获取法律服务的便捷性,并强化其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
法务部曾于2025年5月制定了关于律师搜索服务的运营标准,称将限制律师平台的不公平广告并强化消费者保护,但包括Naver在内的主要门户网站却将其理解为“建议”层级,一直沿用既有方式。指引所禁止的“按广告费高低排序”以及“强化搜索结果广告告知”的要求,近1年来也一直未得到落实。
法务部和中小风险企业部(中企部)等相关部门多次要求主要门户网站予以遵守,但并无明显变化。该问题在2025年国会国政监察中也曾被指出,然而由于指引仅属不具法律强制力的“软性规范”,并未带来实质性改善。
共同民主党议员 Kim Hankyu(司法研修院第31期)在2025年10月14日举行的国会产业通商资源中小风险企业委员会中企部国政监察上指出:“法务部发布指引后,其他法律科技初创企业支付违约金后撤回了广告方式,但Naver仍然按照广告费高低进行差别曝光。”
根据指引,律师搜索服务的结果应按照“随机等公正且合理的标准”进行排序,并向用户公开该标准。允许将付费会员优先于免费会员展示,但禁止在付费会员之间按广告费或咨询费高低排序。尤其是,将特定关键词进行竞价并按中标价格高低决定律师等曝光顺序的按点击付费(Cost Per Click,CPC)方式广告不被允许。
然而,主要门户网站仍在沿用CPC方式。只要律师事务所支付广告费,用户每点击一次广告就会被计费。广告费规模越大,越容易在搜索结果上方曝光。比如,在搜索“酒驾律师”“名誉侵权律师”等关键词时,与实际搜索结果无关,花费广告费更多的律师事务所会被排在上方。
指引规定:“若因是否支付广告费而导致搜索排序和曝光方式发生差异,应在每一搜索页面上予以标示,仅在初始页面一次性告知并不足够。”但这一点同样未得到切实遵守。
Park 议员在提案理由中表示:“近期,以应用程序为代表的新型在线平台快速扩散,但现行法上并未被明确纳入规制对象。”他称,“部分经营者不遵守指引,仍维持过度依赖广告费的曝光方式,引发了对法律消费者受害及市场扭曲的担忧。”
他接着说明,此次修法意在“将相关标准在法律中予以明文规定,以确立律师制度的公共性和公平的委托秩序,并重建对法律服务的信赖”。
Kim Jihyun 《法률新聞》记者
Woo Bin 《法률新聞》记者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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