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大规模短信发送业务经营者防止非法垃圾短信能力的制度将于本月28日施行。


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标志。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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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资格认证制”是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放媒通委)对拟从事大规模短信发送业务的主体是否具备防止非法垃圾短信能力进行认证的制度。该制度是为强化与近年来不断增加的非法垃圾短信相关的发送主体责任而设立的。此前,只需进行简单申报即可成为大规模短信发送经营者,但在制度实施之后,必须取得发送资格认证。未获认证的经营者不得利用电信运营商和中介商等的网络发送短信。


就此,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科技信息通信部)、放媒通委和韩国互联网振兴院24日表示,将于28日在首尔江南区举办“发送资格认证制及登记条件改善经营者说明会”。说明会面向拟从事大规模短信发送业务的主体,介绍发送资格认证制及登记条件改善内容。


放媒通委将说明发送资格认证制的引入背景、申请方法、审查程序等。此外,还将介绍针对获得发送资格认证的经营者,通过上门、书面、电话等方式每年进行1次定期检查,以确认其是否持续符合认证标准,以及认证取消标准。


科技信息通信部将说明强化大规模短信经营者登记条件的主要内容以及定期检查相关事项。同时,还将介绍针对未履行登记条件、认证被取消等放任非法垃圾短信行为的大规模短信经营者的退出规定,以及技术措施、信息安全人员要求的明确化、实缴资本金要求等内容。


韩国互联网振兴院将通过发送资格认证标准指引,从文件适当性、用户管理、技术措施、非法垃圾短信拦截、财务及人力资源等5个领域、16个项目对标准进行分类说明。此外,还计划介绍经营者为获得认证需准备的文件及证明方式等。



与发送资格认证制实施相关的法律施行令部分修正令及相关公告、申请程序指引等说明资料,可在放媒通委网站上查询。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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