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只排一场凑满一周就下线通知
投资回收全链条被摧毁
数百名工作人员耗费数年心血完成的电影,在电影院只放映七场便下线。这不是意外,而是合同中明文规定的结构性问题。
现行电影放映标准合同将最低放映天数规定为7天。这个数字是在2000年代初期多厅影院时代正式开启时逐渐固定下来的。过去单厅影院时代并未明文化最低放映期限,通常会根据票房情况连续放映数月。然而随着大型院线连锁垄断市场,“至少7天”便固化为标准。发行公司为了争取银幕,只能接受这一条件。
问题在于标准是按“天数”而不是按“场次”来计算。哪怕一天只放映一场,比如上午10点仅排一场,合同上也被视为“放映1天”。如果把排片安排在观众难以前来的时段,座位即便空着,天数照样算数。连续7天每天放1场,总共7场就完成了合同义务,影院就可以通知下线。
在把银幕尽量集中给票房前列影片、以最大化短期收益的结构下,一有新片进场,影院就必须迅速清理既有影片。最低放映天数7天的规定,已经沦为从法律上保障这种快速轮换的装置。
独立电影制作人A某表示:“花了3年拍出来的电影,在影院1个星期就消失了。把放映场次数了一下,连20场都不到。”他还表示:“就连这点场次,大多数也都是排在早上第一场。合同条款上竟然完全没有问题,这点让人难以接受。”
反过来看,对影院而言,加快银幕轮转则是生存策略。多厅影院必须承担高昂的房租和人力成本。在韩国市场,只要座位上座率超过30%就会被归类为卖座片。如果把观众少的电影长期排片,固定成本就难以覆盖。一家院线相关负责人B某称:“一块银幕每月维持成本要数千万韩元,如果填不满空座就是亏损。从现实情况看,票房失败作品根本不可能长期上映。”
然而提前下线并不仅仅是影院收益的问题,而是破坏了整个制作成本回收路径。离开影院的电影会很快流向网络电视点播服务和流媒体平台。通常未能在院线得到充分消费的电影,在网络电视的单价和流媒体版权费上都会被压得很低。影片在院线坚持的时间越短,后续发行渠道中的价值就越低。
发行公司相关负责人C某表示:“在院线票房失败的作品,在二级市场实际上也被迫降价或搞各种活动促销。好在知名发行公司还能把这类片子和卖座片打包销售,以尽量减少损失。”他接着强调:“投资回收率下降,导致无力为下一部电影提供投资资金,这种恶性循环正在反复上演。”
过去韩国本土影院也存在长期放映的文化。曾执导《辩护人》(2013)、《钢铁雨》(2017)的导演Yang Wooseok表示:“《西便制》(1993)在屈指可数的几家影院里持续放映了一年多,最终观影人次突破1000万。这是一个重要分水岭,证明韩国电影可以取得如此惊人的成绩。”他还表示:“与其是在1到2周内就吸引1000万观众的电影,不如像《西便制》那样长期放映的作品,对影院的帮助可能更大。”
韩国电影制片人协会副代表Park Gwansoo表示:“我们主张文化多样性和公平性,并不是因为它们是普世价值,而是因为这是产业成长的必需条件。现在不是只盯着眼前成果的时候,而是必须深入思考未来从长期看整个产业应当如何成长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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