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健康保险公团针对国内外烟草公司提起的、要求赔偿因吸烟产生损失的诉讼,其在大法院的上诉审理程序正式启动。


大法院于21日将健康保险公团对KT&G、韩国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和BAT Korea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案,分配给由Lee Heunggu、Oh Seokjun、Noh Kyungpil、Lee Sukyeon大法官组成的第三小法庭审理。由司法研修院第23期出身的Noh Kyungpil大法官担任主审法官。


健康保险公团以因吸烟而额外负担的诊疗费应由烟草公司承担为由,于2014年4月向这些公司提起总额为533亿韩元的赔偿诉讼,但在一审和二审中均告败诉。


2020年11月,一审法院认为,应当进一步证明诉讼对象在暴露于吸烟的时间和程度、生活习惯、家族史等方面不存在吸烟以外的其他危险因素,遂驳回了公团的请求。


Jung Gi-seok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理事长就今年1月在首尔瑞草区首尔高等法院对主要烟草公司提起的大规模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二审败诉一事发表讲话。韩联社供图

Jung Gi-seok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理事长就今年1月在首尔瑞草区首尔高等法院对主要烟草公司提起的大规模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二审败诉一事发表讲话。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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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二审法院同样支持了烟草公司一方。二审合议庭认为,健康保险公团所主张的香烟在设计或标示上的缺陷,即不法行为本身并未得到证明,因此未就个别因果关系作出判断。同时,合议庭明确指出,仅凭吸烟与肺癌之间的流行病学相关性,不能推定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健康保险公团在二审判决后,就▲吸烟与疾病之间因果关系的判断 ▲烟草制造商的产品责任及不法行为责任 ▲公共保险方的费用负担结构等主要争议焦点,表示将向大法院请求作出正确判断,并提起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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