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进行证人询问
在因涉嫌在业务报告中作虚假披露而被起诉的Iman-gyu Ananti代表与前首席财务官(CFO)Lee Honggyu一案的二审公判中,检方申请将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员作为证人出庭。
检方21日下午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4-1庭(审判长Song Jungho)审理的首次二审中作出上述表示。该案中,Iman-gyu代表与前CFO因涉嫌违反《股份公司等外部审计相关法律》及《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相关法律》等被移送审判。检方称,一审当时并未对本案的调查机关——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员进行证人询问。
Iman-gyu代表一方的辩护人当即强烈反对。他主张:“在二审进行证人询问属于例外情形,本案并不符合相关要件。”但合议庭未予采纳。合议庭表示:“在一审对被告人全部宣告无罪的情况下,如果检方不采取追加措施,维持公诉可能会有困难,且一审未对该证人进行询问,因此有必要听取其证言。”不过,合议庭要求检方向法院提交证人申请书及单独书面材料,之后再给予辩护方陈述意见的机会。
本案在一审中对全体被告均宣告无罪,检方以事实认定错误及法律适用错误为由提起上诉。检方当日就上诉理由表示:“即便依据国际会计准则,仅凭事后提交的说明资料也难以作出合理判断;在侦查过程中即便已认定被告存在故意,一审仍宣告无罪,属于事实认定错误和法律适用错误。”
相反,Iman-gyu代表一方则反驳称:“以‘无凭证支出一律视为费用’为前提本身就是错误的”,“应当根据支出的经济实质来决定会计处理方式,而且公司每年都接受外部审计,因此并不存在故意。”其还补充称:“检方对于核心争点也缺乏举证。”
此前,本案被告人因被控在2015年至2016年间将无法凭证的数十亿韩元公司资金以预付款名义处理,并据此在业务报告中作虚假披露而被起诉。一审合议庭认为:“韩国采纳的国际会计准则(K-IFRS)属于以原则为中心的会计制度,应在可行方法中选择最符合经济实质的方法,因此对于同一事项可以存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据此认定难以认定其具有故意,遂宣告无罪。
下次开庭日期为即将到来的5月28日下午3时15分,将进行证人询问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证人询问预计总时长约1小时,其中检方主询30分钟,辩护人反对询问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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