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股2000韩元的股票谎称成9000韩元出售
合议庭称“严重损害证券市场信任等,社会危害巨大”

一家开发预防痴呆医疗器械和药品的企业,其未上市股票被一伙人谎称即将上市、虚假抬高价格后出售,该团伙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光州地方法院第12刑事部(审判长副庭长法官 Jang Useok)21日表示,以违反《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相关法律》罪名被起诉的A某(32岁)等2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万韩元。与其一同被起诉的5名共犯,则各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500万至3,000万韩元。

光州地方法院全景。

光州地方法院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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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等人被控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在光州西区设立无牌照金融投资法人,以电话推销方式向17名投资者出售未上市股票1万4,280股,非法获利1亿1,930万韩元。


调查结果显示,他们欺骗受害者称:“B公司正在开发预防帕金森病和痴呆的眼镜及药品,一旦即将上市,就能获得数倍收益。”尤其是,他们以每股2,000韩元取得的未上市股票,夸大称会附加上市溢价,以每股9,000韩元、超过4倍的价格抛售,但相关股票迄今为止仍未上市。


合议庭指出:“被告人就收益前景不明的股票提供虚假信息,欺骗投资者,这种行为妨碍了未上市股票公正价格的形成,损害了对证券市场健全性的信任,社会危害性极大。”



合议庭接着说明量刑理由称:“该犯罪以组织形式实施,在短时间内给众多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并对个人、家庭以及整个社会带来严重恶果,被告人应负沉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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