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
在首尔冠岳区新林站发布“要杀人”帖子的一名20多岁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据法律界21日消息,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第8单独合议庭庭长法官 Jeong Jeongho 于本月10日以妨害公务罪(以欺骗方式妨害公务执行)判处被告 Byun 某(24岁)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
此前,Byun 于2023年7月31日在首尔松坡区住所内,在某网络社区网站上发布题为“明天早上要在新林站杀掉1675人”的帖子。
Byun 的帖子中还附有一名男子挥舞日本刀的视频文件。当时距离同月21日在新林站附近发生的导致1人死亡的“随机持刀行凶”事件仅过去十来天。
一名看到该帖子的网友报警后,隶属首尔冠岳警察署的5名警察出动。警方调查中,Byun 辩称,自己只是为了引起不特定多数人的关注才撰写该帖,并无实际实施犯罪的意图。
Jeong 庭长法官指出:“由于虚假预告导致警察出动,给公务执行造成了相当大的妨碍”,“本案犯罪的性质十分恶劣。”但同时解释量刑理由称:“被告承认犯罪并表示反省,而且从情况看,Byun 属于边缘性智力,现实判断能力并不完全。”
在网络上发布预告杀人帖子,可能会以恐吓罪和预备杀人罪受到处罚。恐吓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预备杀人罪是指以实施杀人罪为目的进行准备行为时成立,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就恐吓罪而言,必须存在至少被认为有可能发生的、具有一定具体程度的危害告知,方可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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