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修正案以代表提案形式提交
国民力量党议员 Jo Jiyeon(庆北庆山市)在20日残疾人日之际,作为第一提案人提出了《最低工资法部分修正法律案》。该法案内容包括废除对重度残疾人适用最低工资的排除规定,并新设国家财政支持依据,以减轻由此给事业主带来的负担。
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因精神残疾或身体残疾导致劳动能力显著偏低的人,可以将其排除在最低工资适用对象之外。
然而,获得最低工资适用排除认定的重度残疾职工只能领取过低的工资,有必要改善这一状况的呼声持续不断。以2024年为基准,残疾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约为40万韩元,仅相当于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约1/8、最低工资的约1/5。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也曾就韩国最低工资适用排除规定提出删除建议。
为此,修正案删除了以残疾为由排除最低工资适用的规定,并为缓解制度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就业萎缩及企业负担,设立了政府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供部分最低工资金额补贴的法律依据。
Jo议员表示:“本次修正案在保障重度残疾人劳动权的同时,也规定由国家分担企业的部分负担。今后将通过完善制度基础,一方面扩大残疾职工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合理的报酬。”
另一方面,Jo议员还作为第一提案人提出了《特殊教育法》修正案,将教师与特殊教育对象婴幼儿的比例分别调整为1比2和1比3,小学和初中生为1比4,高中生为1比5,并于本月15日举办了“为强化特殊教育对象婴幼儿及学生受教育权的班级运营标准改善讨论会”等,持续推进旨在保障残疾人权利的立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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