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向他人名下账户汇款、用于洗钱的恶意利用正在扩散
“遇到要求提供账户或向第三方名下汇款时应提高警惕”

金融监督院表示,近期金融诈骗分子将“虚拟账户”大量用于提取犯罪资金,相关案例不断增加,因此于19日发布消费者警报“注意”级别。


虚拟账户被滥用诈骗激增…金融监督院发布消费者“注意”警报 View original image

据金融监督院介绍,诈骗分子通过收购他人名下的虚拟账户并将其用于实施犯罪。虚拟账户是一种隶属于真实账户之下发出的识别代码,通过支付结算机构等用于收款与清算。虚拟账户本是用于信用卡还款、网店支付等多种用途的正常交易手段,但一旦被不法利用,就可能成为转移和隐匿犯罪资金的渠道。


诈骗分子将获取的虚拟账户在与加盟商无关的情况下,广泛用于电话诈骗等各类骗局,或者以提高信用度为诱饵,从信用卡持卡人处骗取账户并用于犯罪。此外,在各类钓鱼诈骗过程中,引导受害人向第三方名下的虚拟账户汇款,从而骗取资金,或伪装成正规企业,将其用于对犯罪所得进行洗钱的案例也在发生。


为防止受害,金融监督院强调,凡是要求提供或出售第三方虚拟账户的请求都必须坚决拒绝;如果对方要求向与交易相对人姓名不一致的虚拟账户汇款,或要求向可能被误认为是金融机构名义的账户汇款时,应当高度怀疑为诈骗。同时,如果已经受骗向诈骗分子转账,应尽快向警察厅综合应对团举报。



金融监督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使用与交易相对人姓名不一致的虚拟账户,或将本人名下的虚拟账户提供给第三方,可能会被卷入诈骗交易”,并称“有必要格外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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