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修改假释业务指引
为扩大假释而推进制度改善

法务部已改进业务指引,使未缴纳追缴金的人也可以接受假释审查。

郑星浩法务部长官。韩联社供图

郑星浩法务部长官。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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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界16日消息,法务部于上月30日修改了作为法务部预规的《假释业务指引》,将未缴纳追缴金的人也纳入假释适格审查对象。


根据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者在刑期执行满三分之一后,可经过审查获得假释。原有预规规定,对负有缴纳罚金或追缴金义务的服刑人员,必须在预备会议前一日之前全部缴清,方可申请适格审查。但随着此次指引修改,凡负有罚金或科料的人,只要在预备会议前一日之前全部缴清,即可申请适格审查。


在如此放宽审查申请的同时,又将未缴纳追缴金者归类为假释限制对象,适用更为严格的审查标准。


此次修订被解读为,纠正了此前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未缴纳追缴金者一律排除在假释审查对象之外的问题。据悉,法务部通过整顿指引,旨在缩小刑法上假释要件与实际审查标准之间的差距,提高对象者之间的公平性,同时扩大假释制度的运作空间。



此前,李在明总统在去年12月法务部业务汇报中,曾要求法务部长官 Jung Seongho 就对再犯忧虑较低、社会争议可能性不大的服刑人员,研究放宽假释标准的方案。对此,法务部还制定了《2026年假释扩大方案》,其中包含今年将假释规模在去年基础上扩大30%的内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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