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图用平时随身携带的砍刀杀害被害人”
一名因陷入“有人监视自己”的妄想而持凶器袭击素不相识小区居民的20多岁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联合新闻社10日报道,水原地方法院刑事第11部(审判长 Song Byeonghun)以杀人未遂罪起诉的A某(27岁)为被告,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下达治疗监护处分。
合议庭表示:“被告陷入包括被害人在内的当地居民都在监视自己的妄想之中,企图用平时随身携带的砍刀杀害被害人,未遂而止”,“从作案动机和手法等方面来看,犯罪情节极其恶劣。”但同时也指出:“其在包括精神分裂症在内的精神障碍导致的心神微弱状态下实施犯罪,今后若接受适当治疗,其病情有望好转等情节,对量刑有利。”
案件发生在去年12月27日上午10时45分左右,地点是京畿道华城市一处公寓的地下停车场。A某走近正在停车的40多岁住户B某并盯着对方看,当B某询问“为什么总看着我”时,A某用随身携带的砍刀用力刺向B某腰部两次。经查,两人此前毫无交集。
B某逃跑后,A某仍手持凶器追赶至地下停车场坡道口。但因有其他车辆驶入,他才停止追击。据调查,他在讯问过程中供述称:“想到B某在车里监视我、找我麻烦,心中怒火爆发,才实施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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