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有约5000家企业被纳入外部审计对象之列,金融监督院敦促相关企业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计人指定。


金监院:“举行审计人选任制度线上说明会…敦促在期限内完成指定” View original image

金融监督院表示,将于10日为首次成为外部审计对象的公司举办关于审计人选任制度的在线说明会。


说明会上将介绍判断外部审计对象公司的标准、审计人选定主体及选任程序等内容,还将讲解在报告审计人选任时所使用的金融监督院外部审计合同报告系统的使用方法。


外部审计对象公司是指资产总额或销售额在500亿韩元以上的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资产在120亿韩元以上、负债在70亿韩元以上、销售额在100亿韩元以上等条件中满足两项以上的企业。首次成为外部审计对象的公司,应在事业年度开始之日起4个月内选任审计人,并在签订合同后2周内向金融委员会证券期货委员会报告。最近3年中,年均约有5000家公司被纳入外部审计对象。


要进行审计人选任报告,需通过在电子公告系统(DART)受理系统获取的唯一编号及联合认证书登录外部审计合同报告系统。之后点击页面上方的“公司·提交文件”选项卡,再点击页面左侧的“审计人选任报告书”。在报告书项目中填写概况并附上相关文件即可。如需修改,可通过“重新提交”功能重新上传。


说明会可在金融监督院YouTube频道,以及金融监督院、中小企业中央会、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官网上查看。



金融监督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如违反报告义务,可能会受到指定审计人等不利措施,因此将通过各类说明会预防企业违反外部审计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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