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长期疗养保险法令,按职业区分各自固有业务”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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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国民健康保险公团针对被指不当申领疗养给付的 Kim Kunhee 夫人一家经营的疗养院所作出的不当给付追缴处分合法。


首尔行政法院行政5部(审判长法官 Lee Jeongwon)9日就 Kim 夫人的母亲 Choi Eunsun 及其哥哥 Jinwoo 运营的A疗养院运营公司,针对健保公团提起的撤销长期疗养给付费用追缴处分诉讼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求。


健保公团认为,A疗养院自2018年起共79个月间,采用虚增员工工作时间等手法,不当申领约14.4亿韩元的长期疗养给付,并于去年6月通知追缴处分。调查结果显示,卫生员并未从事其固有业务——洗衣,而是负责员工车辆驾驶等工作,实际洗衣业务由设施管理人员和疗养护工分担完成。


对此,疗养院方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该处分不当。疗养院方面称:“卫生员与管理人员组成一组分工协作,应视为已满足工作时间要求。”


但法院未予采纳。合议庭指出:“《老年长期疗养保险》相关法令将各岗位的固有业务加以区分,原则上只有在分别满足各自的工作时间要求时,方可申请给付。”



疗养院方面除本案外,另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但于去年8月被驳回。疗养院方面不服该决定提起抗告,二审合议庭亦作出相同判断。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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