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67天婴儿被虐待致死指控
死亡后遗体被弃于客房内垃圾堆

光州高等法院全景。

光州高等法院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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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二十多岁的恋人在旅馆分娩后将新生儿弃置不管,导致其死亡,又将遗体丢弃在垃圾堆中的案件,在二审中也被判处重刑。


光州高等法院刑事第2庭(审判长黄珍熙首席法官)于7日就因违反《关于惩治儿童虐待犯罪等的特别法》(儿童虐待致死)及遗弃尸体等罪名被起诉的亲生父亲A某(29岁)和亲生母亲B某(22岁)一案,在二审中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作为恋人关系的二人,被控于去年6月至7月间在全罗南道木浦市一家旅馆内生下孩子后,使其在出生后仅67天便死亡,因而被移送审判。案件曝光时,人们震惊地发现,两人在孩子死亡后,竟将遗体丢在客房内堆积垃圾处,弃置超过十天。


调查结果显示,两人在分娩后不仅未进行出生申报,也完全没有为婴儿接种疫苗或进行必要诊疗等任何最起码的医疗处置。婴儿在极其恶劣的卫生环境中被毫无责任地放任不管,最终结束了短暂的一生。


此前一审法院表示,“在导致死亡之前约两个月的时间里,明明有机会采取措施,却仍放任不管,致使婴儿死亡;并且将遗体遗弃到长出虫子、甚至遭到损坏的程度”,遂判处实刑。二审法院同样驳回了被告人与检方双方的上诉,认为一审量刑适当。



不过,合议庭虽以法律适用错误为由,对亲生父亲A某的一审判决依职权予以撤销,但考虑到犯罪的严重性,刑期仍维持为有期徒刑7年不变。同时,法院还命令两人分别接受40小时的儿童虐待治疗项目,并在5年内限制其到儿童相关机构就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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