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以不经正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审驳回判决
维持“随全斗焕死亡追缴金债权消灭”的判断
检方为追缴已故前总统全斗焕所欠缴的追缴金,一直推进将其位于首尔西大门区延禧洞住宅的所有权变更为国家名下,但这一计划最终告吹。随着全前总统去世,追缴金债权本身消灭,法院作出已无法再执行的判断并最终确定。
据法律界3日消息,最高法院第一小法庭(主审法官 Seo Kyunghwan)在国家针对李女士、前秘书官 Lee Taek-su、长子 Jae-guk 等延禧洞住宅份额所有人提起的所有权转移登记诉讼中,于前一日以不经正式审理驳回上诉的方式,维持了原审驳回起诉的判决。
所谓不经正式审理驳回上诉,是指在刑事案件以外的诉讼中,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在法律适用上不存在错误,无需进行本案审理而直接驳回上诉的制度。这是检方于2021年10月以延禧洞住宅本栋疑似为全某的借名财产而提起诉讼后,时隔4年6个月作出的最终判断。
此前,最高法院在2021年4月曾裁定,“以李女士名义登记的延禧洞住宅本栋和以李某名义登记的庭园,缺乏可视为可予以没收财产的法律依据”,并决定撤销查封。
但当时合议庭同时附加说明称,“如果本栋和庭园属于被告人(全斗焕)的借名财产,国家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将名义恢复到被告人名下后,再执行追缴判决”。检方遂于同年10月为执行未缴追缴金,提起诉讼,要求将本栋和庭园的所有权移转登记到前总统全斗焕名下。全前总统于一个月后去世。
2024年2月,一审法院认为,“随着全斗焕死亡,根据判决产生的追缴金债权已经消灭”,“原则上,刑事案件各类判决所产生的债务不属于继承标的”。国家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及最高法院均维持了相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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