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遗落车钥匙致车辆被盗…受害人提交不予处罚意见书
一名十多岁的少年盗走停在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后,在酒后且无证驾驶状态下肇事逃逸,被判处实刑。
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8单独合议庭法官Kim Cheonsu于5日表示,以特殊盗窃及违反《道路交通法》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肇事后未采取必要措施等罪名起诉的十多岁少年A,被判处有期徒刑最长1年6个月、最短8个月。同时,对以特殊盗窃及违反《道路交通法》的酒后驾驶罪名起诉的十多岁少年B,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并下令接受保护观察。
检方指控,A和B于去年12月30日0时37分左右,在首尔东大门区一栋建筑的地下停车场内,盗走一辆车门敞开且车钥匙留在车内的索纳塔轿车,随后在酒后状态下驾驶该车行驶并发生事故后逃逸。
调查结果显示,最初由B驾驶车辆,但行驶约1米后便停下,此后A移至驾驶座继续驾驶,两人一同行驶约4公里,直至靠近城北区三仙桥路一带。案发当时,A和B的血液酒精浓度均为0.071%,且均未取得驾驶执照。由A驾驶的车辆在城北区一处道路上撞上铁制护栏和雨棚立柱,造成事故。
A在本案发生时,正处于因同类犯罪被宣告缓刑的期间。A曾于2024年因特殊盗窃等罪名被起诉,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而其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
Kim法官表示:“综合考虑到本案犯罪情节恶劣,A曾因同类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却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被告人对全部犯罪事实予以承认,受害人提交了对被告人表示不予处罚的意见书等因素。”他接着指出:“同时也斟酌了被告人B此前无任何刑事处罚前科、且仍为未成年人等量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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