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厅厅长 Lim Gwanghyeon 出席韩国经济人协会座谈会
发布税务调查创新方案

从本月起,企业可以在自己希望的时间接受税务调查的“时机选择制”将全面实施。此举旨在提高企业对税务调查的可预见性。


国税厅表示,国税厅厅长 Lim Gwanghyeon 于2日出席韩国经济人协会社团邀请的座谈会,并发表了上述税务调查创新方案。


2日,国税厅厅长 Lim Gwanghyeon 出席韩国经济人协会社团法人邀请座谈会,发表包括定期税务调查时机选择制在内的税务调查创新方案。国税厅提供

2日,国税厅厅长 Lim Gwanghyeon 出席韩国经济人协会社团法人邀请座谈会,发表包括定期税务调查时机选择制在内的税务调查创新方案。国税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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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上,Lim厅长表示:“为配合‘企业成长即经济成长’这一国民主权政府的亲企业基调,将从纳税人视角对税务调查进行合理性重构”,并称“特别是具有定期体检性质的定期税务调查,将允许纳税人直接选择调查时点”。


国税厅自4月起全面实施时机选择制,允许定期税务调查对象在3个月范围内自行选择调查启动时间。被选为定期调查对象的纳税人收到通知后,可在3个月范围内按月(第一、第二优先顺序)选择调查时点。与以往相同,实际启动调查前20天,将收到正式的事前通知。


国税厅相关人士表示:“税务调查时机选择制是从纳税人立场对一直以来按惯例实施的税务调查进行根本性重新审视的结果”,“企业可以避开经营上关键时期接受调查,在实际接受调查时也能够只专注于税务问题”。


同时,国税厅还将税务调查过程中反复发生的征税类型选定为“重点核查项目”并予以公开。具体包括:▲公司信用卡的私人使用 ▲通过个人账户导致的销售申报遗漏 ▲无正当理由的应收账款等任意放弃 ▲虚构人力成本计入 ▲研究及人力开发费用的不当税额抵免 ▲对预付账款等未计入认定利息 ▲应资本化费用却计入当期费用处理 ▲开具、收取与事实不符的税务发票 ▲增值税应税与免税划分错误 ▲对个人性供应的增值税申报遗漏等10项。



国税厅自去年起,打破以往调查人员在企业办公室一待就是几个月的调查惯例,仅在确有必要时才进驻企业,将现场常驻调查最小化。但对于税务调查的本质功能——对逃漏税嫌疑的核查,仍将像以往一样严格推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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