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将电影、电视剧拍摄地打造成旅游资源法案…“银幕之旅”制度化
《与王同居的男人》热映后拍摄地游客激增
为指定文化内容旅游特别地区提供法律依据
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议员 Jin Jongo 于2日表示,已代表提出《旅游振兴法》部分修正法律案,旨在系统培育与文化内容拍摄地相关的旅游资源。
修正案内容包括: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将把与电影、电视剧等文化内容拍摄地相关的设施作为旅游资源加以利用,并制定和实施培育旅游产业的政策。通过接受广域市·道知事的申请,指定为“文化内容旅游特别地区”,并能够在旅游产品开发与宣传、资源管理与保存方面给予行政和财政支持。同时还包括扩大当地居民参与、将旅游收益回馈地方、保护生活环境等方案。
其背景是近期电影《与王同居的男人》热映。上映后,庆尚北道闻庆鸟岭开放外景场的游客增加了约60%,江原道宁越清泠浦、章陵等与端宗相关的遗址,访客最多激增至原来的9倍。一部内容作品瞬间就大幅拉升了当地旅游需求。
现行制度仅停留在内容制作引进阶段的一次性支持,缺乏将拍摄地培育为持续性旅游资源的制度基础。针对游客激增所带来的当地居民生活环境破坏和过度旅游问题,目前的应对体系也不完善。
Jin 议员表示:“有必要建立制度基础,使拍摄地不止于一次性消费,而是发展为可持续的旅游资源”,并称“将把文化内容与旅游进行战略性衔接,打造与当地居民共同成长的旅游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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