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召开家庭负债检查会议
李在明指示后47天强化多套房贷款监管
承租人保护及公益目的贷款回收可获例外

政府决定自本月17日起,原则上禁止持有首都圈及调控地区公寓的多套房持有者延长住房抵押贷款(房贷)期限。若符合公共目的或作为幼儿园等用途使用,则可获例外认可;对于有承租人居住的住房,还同步设置了在全租或月租合同结束前暂缓收回贷款的保护装置。


此次对策是在李在明总统于今年2月13日指示强化针对多套房持有者贷款监管后,时隔47天突然公布的。政府预计,通过此举,今年到期的相关贷款规模约为2.7万亿韩元,涉及约1.2万套住房,并据此判断相关房源有可能被投放到市场。


多套房持有者首都圈公寓房贷禁续期…承租人居住·幼儿园为例外 View original image

首都圈·调控地区多套房持有者公寓贷款 禁止延长到期

政府1日上午在政府首尔办公大楼,与金融委员会、财政经济部、国土交通部、行政安全部、国税厅、韩国银行、金融监督院等有关机构联合召开“家庭负债检查会议”,最终敲定了上述内容。


核心内容是,原则上不再允许个人多套房持有者和出租业者所持有的首都圈及调控地区公寓房贷在到期后继续展期。无论房屋所在地为何处,凡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与出租业者(法人),均适用该规定。


此前,在监管措施出台之前发放的既有贷款,到期时可自动展期;但今后将考虑与新增贷款之间的公平性,对展期进行限制。对于已在相关地区持有住房的个人多套房持有者及出租业者,自去年“6·27”“9·7”对策起,在新增贷款时已适用贷款价值比率(LTV)0%的规定。


公共目的·幼儿园属例外…并行设置承租人保护装置

政府决定,仅在带有承租人的住房或因被认定具有公益目的而难以出售等情况下,承认例外。已签订买卖合同的住房、幼儿园以及竣工后未售出的住房等,在判断是否为多套房持有者时,将从其持有住房套数中予以剔除。


此外,为保护承租人,承租人正在居住的住房,其贷款回收将被延缓至全租或月租合同结束时为止。以当天为基准已有效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及在本月16日前达成的默示续约合同,均可获准延长贷款期限。同时,对于在今年7月前到期的租赁合同,如承租人行使合同续约请求权,贷款也可延长至该合同结束时点。


同时,政府还允许无房者购买目前有承租人居住的住房。若无房者在今年年底前申请土地交易许可,并在获批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购置,则其自住义务可延缓至现有租赁合同结束时点。


除此之外,幼儿园、民间出租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以及公益法人等以公益为目的的法定义务出租业者,或因法律规定难以及时出售的情形,以及此前已被通知可延长到期的既有贷款,均被排除在此次监管对象之外。本次措施将自本月17日起实施,如借款人无法偿还,金融机构将引导其在一定期限内处置相关住房。


禁止展期贷款规模4.1万亿韩元…今年2.7万亿、1.2万套房源将影响市场

政府计划借此引导多套房持有者将房源投放市场。此次监管导致不可展期的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余额,在全金融机构范围内约为4.1万亿韩元,涉及约1.7万套住房。其中预计今年到期的贷款为2.7万亿韩元、约1.2万套住房。由此判断,首都圈及调控地区今年将有约1万套左右新增房源投放市场。



另一方面,此次对策未将非自住1套房持有者纳入监管范围。鉴于此前总统已提及有必要管理以投资、投机为目的的非自住1套房持有者,政府正就限制全租资金贷款的公共担保等追加措施进行研究。但考虑到教育、工作、赡养父母等多种实际居住需求,政府将在进一步研究后,另行公布相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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