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浦:“出了188亿却只登记恩平一方所有”
恩平:“分摊金只是使用费用”

围绕首尔西北3区共同出资建设的恩平广域资源循环中心所有权问题,麻浦区与恩平区之间的法律纠纷进入全面化阶段。


麻浦区于30日表示:“根据2019年3月西北3区协议,尽管负担了188亿韩元的分摊金,恩平区却在事前未协商的情况下强行单独办理保存登记”,并称已同时提起所有权转移登记请求诉讼和分摊金返还请求诉讼。同日,恩平区也表示“对麻浦区提起诉讼深表遗憾”,并称“为保护区民的财产权,将强力应对”。

恩平区政府大楼全景。恩平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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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根源可追溯至2019年。麻浦区、恩平区和西大门区当年3月签署了西北3区废弃物广域协作体系协议。根据协议,形成了由恩平区负责可回收废弃物、西大门区负责厨余类废弃物、麻浦区负责生活废弃物焚烧的交叉处理结构。设施建设费用分别为恩平区356亿韩元、西大门区150亿韩元、麻浦区188亿韩元。


麻浦区的分摊金额最初约为45亿韩元。但由于设施设计变更为地下2层的全地下化方式,金额膨胀至188亿韩元,增加逾4倍,相当于广域再生资源分拣设施建筑费用的34.9%。麻浦区称,除分摊金外,还接受了恩平区方面提出的土地租金、运营发展基金等追加要求。


矛盾浮出水面是在去年5月中心竣工之后。恩平区在竣工一个月后的6月,以“分摊金只是为设施共同利用和运营协作支付的费用,与所有权无关”为由,在未经麻浦区同意的情况下单独完成了保存登记。7月,又要求在注明单独所有权的运营协议书上盖章,麻浦区拒绝后,事态于今年1月发展成诉讼。


争议焦点主要有三点。首先是所有权问题。麻浦区主张,既然承担了约35%的建筑费用,就应获得相应股份。恩平区则反驳称,协议书中任何地方都没有规定缴纳分摊金可取得所有权。恩平区认为,连麻浦区自己也承认“当时的协议中没有关于所有权归属的明确规定”,因此其主张缺乏依据。


其次是拒收可回收物问题。恩平区以麻浦区未履行协议中关于生活废弃物焚烧的义务为由,拒绝接收来自麻浦区的可回收物。恩平区的论据是,通过首尔市确认,麻浦资源回收设施在2025年的稼动率为80.1%,仍有足够余力接收部分废弃物。对此,麻浦区反驳称,该设施为首尔市所有,如要提高稼动率,必须先完成设施现代化、居民支援协商体协商以及首尔市的决策,这些前提尚未具备。也就是说,这并非区一级可以单独决定的事项。


运营协议结构同样是矛盾点。麻浦区批评称,恩平区和西大门区将自己排除在外,以两区名义签订运营协议,仅处理西大门区可回收物,有悖于三方协议的宗旨。恩平区则反击称,麻浦区一方面要求确定可回收物的接收日程,另一方面又拒绝在运营协议书上盖章,是一种双重态度。

麻浦区厅大楼全景。麻浦区提供。

麻浦区厅大楼全景。麻浦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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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k Gangsu 麻浦区厅长表示:“由于长期协商一再拖延,即便对最低限度的正当要求也得不到明确答复,只能被迫提起诉讼”,“一定要夺回以36万麻浦区民血汗税金建成的设施所应享有的正当权利”。



恩平区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只要麻浦区重返协商桌,我们随时准备共同寻找解决方案”,同时也称“对于毫无名分的诉讼,将按照法律原则予以坚决应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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