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oul地方律师协会会长 Jo Sunyeol
成功报酬是“启动金后付制”
无效判决令司法弱者陷入困境
报酬体系崩塌…辩护质量下滑
有必要对“合理约定”进行灵活运用
“成功报酬并不是律师的贪欲,而是一种为了解除手头没有大笔资金的普通民众蒙受冤屈时,与律师约定的‘启动金后付制’。大法院切断了这块跳板,致使司法弱者的防御权被彻底击垮。”
首尔地方律师协会会长 Jo Sunyeol 27日接受《亚洲经济》采访时,就大法院在2015年作出的刑事成功报酬约定无效判决表示,这是“被理想论所绑架、破坏现实司法福利的判决”。
Jo 会长称,禁止刑事成功报酬使得普通民众蒙受了损失。他指出:“成功报酬被堵死后,具有官僚背景的律师或大型律师事务所大幅提高了启动金。资产阶层依然可以支付高额启动金,获得优质法律援助,但无力承担这笔费用的普通民众,只能被迫选择指定辩护律师,或者干脆放弃委托辩护。”
他还表示:“尤其是青年律师,不忍心提高启动金,在听取委托人迫切处境后与其约定成功报酬,但真正胜诉后,委托人却以‘没有法律效力’为由拒绝支付,导致青年律师被骗的案例屡见不鲜。”其结果是,盈利能力恶化的青年律师开始回避刑事案件,“帮助弱者并按成果获得回报的‘健康阶梯’被整体拆除”。
他也提到了辩护质量的下降。Jo 会长表示:“从提交到首尔地方律师协会的惩戒及申诉类型来看,指责辩护人在刑事案件中疏于努力的内容占绝大多数。由于与结果挂钩的报酬体系崩塌,一些律师只收取启动金却不尽心尽责,由此产生的道德风险,其损失正在原封不动地转嫁给当事人。”
Jo 会长强调:“日本不仅承认刑事成功报酬,美国、英国则通过按小时计费(Hourly Rate)的方式,保障律师劳动价值;德国则通过实行强制律师代理制度来保障防御权。我国却在没有任何替代性制度装置的情况下,只是单方面宣告刑事成功报酬‘无效’,从而加剧了司法一线的畸形结构。”
作为解决方案,他提出通过“合理指引”进行事后监管。其要旨是:综合考虑案件难度、投入时间和结果的重要性,由法院仅在报酬明显过高时,部分宣告无效,以此实现灵活运作。
Jo 会长主张:“当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或不起诉时,承认其价值,是资本主义的基本原理。对于不当高额代理费等不道德行为,应由律师团体层面进行严格规制,但应当重新鼓励那种能让普通民众更容易接近律师的‘合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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