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上阻碍“远程控制”…国内无人驾驶推进受挫
示范城市只是权宜之计…亟需完善综合立法
为符合制度开发成本攀升…初期市场培育离不开补贴

围绕自动驾驶产业的立法和制度正在快速完善,但业界指出,在真正的产业一线,却形成了自动驾驶汽车市场难以开启的结构。要实现真正的商业化,目前亟须更大胆的监管放宽与财政支持,以及对整体立法体系进行系统性整顿。


据25日《亚洲经济》采访综合,自动驾驶行业目前最紧迫要求的制度改善是“允许远程驾驶”。从制造商立场看,要在车内没有驾驶员的情况下实现完全无人化服务,必须配备在紧急状况下可从外部控制车辆的远程驾驶体系。


但现行制度事实上并不允许这一点。根据国内安全标准,只有在人与车辆距离在6米以内时,才可以进行远程操控。该标准最初是以远程泊车技术为前提设计的,与用于自动驾驶的远程驾驶相去甚远。


[立法与现实之间 ③]“有制度却卖不了车”……阻碍自动驾驶的制度高墙 View original image

因此,在国内很难看到自动驾驶汽车在道路上无驾驶员行驶的场景。国土交通部等政府部门仅在附加“发生事故或通信故障等突发状况时,要具备可以解决问题的补充装置”这一条件的前提下,有限度地发放许可。相反,美国旧金山、中国武汉等全球主要城市,无人驾驶的自动驾驶汽车已经融入日常生活。不仅无人驾驶自动驾驶出租车服务已经实现商业化,一旦出现通信不良或突发事故等情况,还可以由管制中心远程控制车辆。


政府也为降低制度性壁垒,着手将光州市打造成自动驾驶示范城市等,开始提供产业支持。但业内认为,如果这类“沙盒”仍然停留在以地区为单位的示范层面,其作用终究有限。某业内相关人士表示:“沙盒不过是临时权宜之计”,“而且只能在特定地区行驶的自动驾驶汽车,根本没有商品性”。


业界指出,自动驾驶商业化门槛依然很高。自动驾驶汽车在开发、认证、地图构建、安全验证等方面需要投入巨额成本,但实际销售数量却极为有限。若要满足所有监管要求,开发成本势必增加,销售价格会被推高至数亿韩元级别;价格竞争力下降后,需求又难以增长,如此恶性循环不断重复。国会在去年11月提出了包含自动驾驶汽车补贴支持依据的《促进及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部分修正法律案》,但该法案已被搁置数月。


类似案例是国内的三级(部分自动驾驶)制度。韩国曾在2020年自诩“率先在全球制定了三级安全标准”,但6年过去,如今通过国内认证并在国内销售的“三级”自动驾驶汽车几乎为零。即便制度已经建立,通过认证本身就极为困难,高价自动驾驶汽车的购买需求也远未形成。


属于条件式完全自动驾驶的“四级”情况也没有不同。即使有制度,如果保险、定期检验、运营许可等后续体系没有配套完善,商业化仍然只能再次停滞。并且,为了将一辆车推向市场,企业不仅要通过国土交通部认证,还必须满足产业通商资源部、气候能源环境部的各类标准,并取得警察厅的行驶许可。另一位业内相关人士吐露:“投入成本在无止境地增加,但销售额却过于有限,根本无法达到盈亏平衡点”,“在这样的结构下,新产业很难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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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并不把问题的本质简单归结为“监管太多”。相反,有舆论指出,将既有产业监管原封不动套用到新产业本身就是问题所在。业内要求,针对自动驾驶和机器人等新产业,应制定单独的特别法或建立全面豁免体系。


具体做法是在一定车辆数量或一定期间内,在全国范围内大胆豁免既有监管,先行打开市场,然后再根据事故数据和运营成效对制度进行精细化调整。也有观点认为,像美国那样,对一定数量(车辆数)以内予以较大幅度豁免的模式更为现实。



隶属科学技术信息广播通信委员会的改革新党代表 Lee Junseok 表示:“过去对iPhone的过度监管曾拖慢了国内智能手机生态的形成,如果在自动驾驶领域重蹈覆辙,将在产业层面遭受巨大损失”,“必须以自动驾驶为中心,重新构建车辆安全监管的基本框架”。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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