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案于12日韩国国会全体会议通过
歌唱练习场调整为允许青少年出入

今后,如拒绝或逃避对家庭暴力案件的现场调查,将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12日,在国会召开的3月临时国会全体会议现场。2026.3.12 记者 金贤敏

12日,在国会召开的3月临时国会全体会议现场。2026.3.12 记者 金贤敏

View original image

性平等家庭部12日表示,在国会全体会议上,提高家庭暴力应对实效性的《家庭暴力防治及受害者保护等相关法律》修正案已获通过。


此次修正案强化了对在家庭暴力案件现场妨碍司法警察管理人员等开展现场调查行为的制裁力度。


此前,如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逃避现场调查,仅处以500万韩元以下罚款;修正案则将其提高为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对此,性平等部表示,此举“有望提高现场调查的实效性,并成为强化将家庭暴力视为犯罪这一社会认知的契机”。


当天全体会议上,《青少年保护法》修正案、《儿童照护支援法》修正案也一并获通过。《青少年保护法》修正案内容包括,在减轻小商工经营负担的同时,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以提高青少年保护的实效性。


将歌唱练习场营业场所由“禁止青少年出入及雇用营业场所”调整为“禁止雇用青少年的营业场所”,并将互联网计算机游戏设施提供业(网吧)从“禁止雇用青少年的营业场所”范围中剔除。


同时,就销售对青少年有害药物时的年龄及本人确认方式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以提高法律适用的明确性。


《儿童照护支援法》修正案为儿童照护服务提供机构可直接执行儿童照护员招聘等相关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性平等部部长 Won Min-gyeong 表示:“本次法律修订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强化了家庭暴力应对体系、合理完善了青少年保护制度,另一方面为儿童照护服务的稳定运行奠定了基础。”



她接着表示:“将与有关机构协同合作,确保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使修法宗旨能够在一线转化为切实的变化。”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