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启动《贸易法》第301条调查…青瓦台称“将依据现有关税协议积极协商”
互惠关税被判违法后,按第301条为依据重构关税体系
“将确保利益平衡不被破坏,并争取不逊于他国的待遇”
青瓦台就美国总统 Trump 政府表示将依据《贸易法》第301条对韩国等主要贸易对象国启动调查程序一事表示,将与美方积极协商,确保在既有韩美关税协定中所获得的利益平衡不被打破。
Trump 政府在美国互惠关税被判违法后,一直表现出利用《贸易法》第301条恢复既有关税的动向。美国在上月联邦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后,选择在维持基于《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 的关税的同时,通过《贸易法》第122条、301条、232条等其他法律手段重新调整关税体系。
12日,青瓦台一名相关人士表示:“美方在互惠关税被判违法后,一直表明将通过《贸易法》第301条逐步恢复既有关税的立场”,并称:“政府将与美方积极协商,确保在既有韩美关税协定中所获得的利益平衡不受损害,并能够获得不劣于其他主要国家的待遇。”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于11日(当地时间)对包括韩国在内的16个主要贸易对象国启动了依据《贸易法》第301条的调查。第301条是当认定对方国家的贸易做法给美国通商带来负担时,允许实施包括关税在内的报复措施的规定。由于 Trump 政府在互惠关税被判违法后,正同时推进依据第122条的临时措施和第301条调查程序,以重新构建既有关税体系,本次调查有望成为今后韩美通商关系的核心变量。
青瓦台正将谈判焦点放在防止既有韩美关税协定中所获得的条件在第301条程序中事实上被架空,或被重新调整为不利于韩国、优待主要竞争国的方向上。鉴于美国正处于通过更换法律依据来重组关税征收体系的局面,政府不仅要考量关税税率本身,还必须一并审视韩国在新通商秩序重构过程中将获得何种待遇。
考虑到 Trump 政府在互惠关税被判违法后立即着手寻找新的法律手段,本次第301条调查很可能超越单纯的行政程序,对对美贸易谈判整体产生影响。政府计划密切关注美国调查的范围与进度,以及与其他主要国家谈判的推进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应对,防止我国企业对美出口条件相较竞争国出现恶化。
此前,Trump 政府在最高法院败诉后立即表示,将依据《贸易法》第122条引入可维持最长150天的10%全球关税,随后又表明,将利用第301条和第232条,按国家和品目恢复更为精细的关税征收体系。由此,青瓦台内外也出现了这样的判断:美国运用第301条这一“牌”,不仅是法律上的迂回手段,今后还可能成为对整体通商谈判施压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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