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申请佩戴位置追踪装置30年

检方对一名在首尔江北区水逾洞一餐馆持凶器袭击店主夫妇、致妻子死亡并刺伤丈夫的50多岁男子求处无期徒刑。


在首尔江北区水逾洞一餐馆持凶器行凶并致使店主死亡的男子A某,正在前往去年10月在首尔江北区北部地方法院举行的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现场出席。联合新闻提供

在首尔江北区水逾洞一餐馆持凶器行凶并致使店主死亡的男子A某,正在前往去年10月在首尔江北区北部地方法院举行的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现场出席。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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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日由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4庭(审判长法官 Oh Byeonghee)审理的结案公判中,检方请求合议庭对因涉嫌杀人及杀人未遂被拘捕起诉的 Kim某(59岁)判处无期徒刑。


同时,检方还求处对其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电子脚镣)30年,并下达保护观察命令。作为遵守事项,检方请求法院加附:▲每月至少接受一次精神科专科医生治疗并提交结果 ▲禁止饮酒 ▲禁止携带凶器等。


检方表示:“被告实施的行为近似所谓的‘随机伤人犯罪’,且未表现出真诚反省”,“请考虑其作案手段残忍、罪行性质极其恶劣等情节”,说明了量刑求刑理由。


Kim某被控于去年10月26日下午2时左右,在水逾洞一餐馆内,以未能领取现金结账时提供的面值1000韩元的宣传用彩票为由与店方发生争执,继而用露营用刀杀害女店主A某。尽管当时为周日,彩票并不发行,Kim某仍然大吵大闹,并对前来劝阻的丈夫B某挥舞凶器,致其受需要6周才能痊愈的重伤。


Kim某一方的辩护律师称:“与其说是事先预谋的犯罪,不如说是长期持续的重度病理状态在醉酒状态下的爆发”,“请在量刑时考虑其事实上处于丧失控制力的状态。”


在合议庭要求作最后陈述时,Kim某只是点头示意,并未作出特别发言。但对于检方申请的电子装置佩戴命令,他提出了希望驳回的意见。此前,Kim某在承认嫌疑的同时,一直主张自己不记得当时的作案过程。



针对Kim某的宣判公判预计将于4月9日上午10时举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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