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律师团体启动向大法院请愿“恢复刑事成功报酬”……“只会推高启动费用”
自10年前起被禁止的成功报酬
近期推翻既有判例获承认效力
首尔地方律师协会准备判例变更请愿书
“阻断按结果支付成功报酬
使初期委任费用整体抬升
抬高了无大额资金民众聘请门槛”
为了恢复被禁止了10多年之久的“刑事案件成功报酬”,国内最大地区律师团体——首尔地方律师协会(서울지방변호사회)发起了集体请愿。该协会决定,就近期下级审法院推翻大法院判例、承认成功报酬效力的案件,向大法院提交敦促变更判例的请愿书。律师业界主张,全面禁止成功报酬反而推高了初始委托费,增加了法律消费者的负担。
10日据法律界消息,首尔地方律师协会自上月25日起,面向所属律师开始征集“为变更刑事成功报酬无效判例的请愿书”签名。据悉截至前一日约有300人参与。首尔地方律师协会计划以上门方式在3月底前完成第一轮签名征集,如有必要,将考虑将受理期限延长至4月。请愿书将提交给承办该起承认刑事成功报酬约定的案件上诉审的合议庭。
刑事成功报酬自2015年大法院全员合议庭以“违反善良风俗及其他社会秩序”为由,原则上认定其无效后,事实上一直被禁止。然而,今年1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上诉第1-3部(审判长法官 Choi Seongsu)在约定报酬诉讼中认定“将所有刑事案件成功报酬一律视为无效是不当的”,承认了其有限有效性。随着动摇大法院判例“一律禁止”逻辑的判断作出,相关争论再度升温。
首尔地方律师协会此次请愿提出的核心名分是“恢复私法自治原则”和“保障国民的法律援助权”。其立场是,大法院对刑事成功报酬的源头性无效化在现实中产生了巨大副作用。过去,即便是经济能力不足的委托人,也可以通过支付较少的初始委托费聘请律师,再根据结果支付成功报酬。然而,自成功报酬约定被禁止以来,无论案件结果如何,初始委托费本身就被整体抬高,最终只是提高了手头没有大笔资金的一般国民聘请私人辩护律师的门槛。
法律界也有意见指出,这种一刀切的禁止措施限制了国民的选择权。世宗大学法学系教授 Choi Seungjae 表示:“一旦遭到刑事起诉,往往很难立即筹措资金,如果连事后支付费用的约定都被堵死,当事人可能根本无法聘请私人辩护人。刑事辩护的首要目的,是不让冤枉的人出现,而将基于私法自治的合意一律宣告无效,是否妥当,令人质疑。”
不过,也有担忧认为,恢复刑事成功报酬最终可能被视为“为保障律师收益”的既得利益之争。社会上“有钱就能减刑”的“有钱无罪”印象,及对前任高官出身律师的优待积弊,可能再度猖獗。大法院在10年前作出判决时也曾指出,“将侦查或审判结果与金钱报酬相结合,会显著损害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赖”。
对此,业界则表示,无论是初始委托费还是成功报酬,归根结底都是整体委托费用总额的问题,相比于当前无条件收取初始委托费为主的结构,依据结果可能一分钱也收不到的成功报酬,反而可能对律师更为不利。此外,他们还反驳称,前任高官出身律师已经通过顾问费等变通方式事实上获取成功报酬,全面禁止并不具备实效性。
10年前大法院以维护司法秩序为由作出的判断,与律师业界要求矫正畸形扭曲的委托市场的集体行动正面碰撞,外界关注大法院将作出何种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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