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考虑到部分损失已被返还等因素”

挪用数亿韩元小区管理费的40多岁管理处出纳被判实刑。


图片与报道中的具体表述无关。Getty Images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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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清州地方法院刑事第22庭(审判长 Han Sangwon)表示,以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中的挪用公款罪、变造私文书等罪名被拘捕起诉的40多岁女性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A某在清州一处公寓小区管理处担任出纳职员期间,自2019年至2024年共182次挪用小区管理费共计9亿余韩元,被指控涉嫌犯罪。


调查结果显示,她在小区警卫费用支出凭证上将记载金额虚增约10倍后提交给银行,从而套取资金。被挪用的资金据悉被用于个人用途。


合议庭指出:“被告长期在小区管理处工作,却通过篡改文书的方式侵吞资金,犯罪情节恶劣,且尚未得到受害人的谅解。”



但同时表示:“考虑到部分损失已被返还或由第三人代为清偿,以及被告此前无刑事处罚前科等因素,综合后确定了本次刑期。”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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