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雇佣劳动部为中心的工作组上个月结束
因劳资分歧搁浅…决定另行制定追加方案
中小企业界主张至少工作2年
“优先营造有利于长期任职的环境”
在政府推动以放宽外国劳动者工作场所变更限制为方向进行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负责汇总相关部门和业界意见的官方沟通渠道未能找到共识,已暂时关停。主管部门雇佣劳动部的构想是,协调各界分歧后再提出追加方案。
据相关业界6日消息,以雇佣劳动部为中心运作的“外国人用工制度改革工作小组(Task Force,TF)”已于今年2月底正式解散。该工作小组于去年12月成立,旨在研究通过雇佣许可制引进、持非专业就业(E-9)签证入境的外国劳动者放宽工作场所变更限制的方案。中小风险企业部、法务部等相关部门,以及中小企业中央会等经营界和全国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民主劳总)等劳动界均参与其中。
雇佣劳动部原本重点研究的方案是,将用人单位的强制服务期限缩短为1年至1年6个月,并允许在该期限届满后,外国劳动者可在非首都圈地区自由变更工作场所。但据悉,该方案遭到中小企业界等方面的反对,未能形成最终方案。雇佣劳动部计划在汇总各界意见并追加研究后,最快于上半年敲定最终方案。根据现行制度,持E-9签证入境的外国劳动者在首家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后,只能在5个大区(首都圈、忠清圈、庆南圈、庆北·江原圈、全罗·济州圈、忠清圈)中与原属同一区域内变更工作单位。
政府放宽外国劳动者工作场所变更限制的动向,是以去年2月发生在全罗南道罗州一处砖厂的“外国劳动者集体霸凌”事件为契机而正式提上议程的。随着涉事的斯里兰卡籍劳动者无法离职的事实被曝光,舆论认为,现行限制工作场所变更的制度过度侵犯了外国劳动者的人权,相关争议迅速扩散。
中小企业界主张“首家用人单位强制服务期限为2年、5大区域划分维持现状”的方案,表示已无退让空间。理由是,在外国劳动者已成为一线核心人力的情况下,一旦放宽工作场所变更限制,地方中小制造企业的人手短缺可能进一步加剧。还有不少担忧认为,企业花费数年时间和精力完成岗位培训的熟练工人,一到强制服务期结束就会为寻求更好条件而离职。根据去年中小企业中央会的调查结果,整体受访企业中有74.4%认为,外国劳动者的最低强制服务期限以“超过3年”为宜,48.2%表示“正根据工龄安排其承担高技能岗位”。
一位业界相关人士表示:“为了让一名外国劳动者成为熟练工,公司需要提供食宿和教育,并投入相当多的时间和资金帮助其适应工作。”他指出:“目前尚不足1年,就通过装病、消极怠工等行为要求变更工作场所的情况已不少,如果连监管都被放宽,一些企业可能会因用工荒而不得不关门停业。”
中小企业界一致认为,与其简化外国劳动者变更工作场所的程序,不如尽快营造能让其在同一工作场所长期任职的环境。中小风险企业研究院专业委员 Noh Minseon 表示:“如果放宽对外国劳动者工作场所变更的限制,企业对人力流失的担忧势必加大,因此有必要设计能够引导其长期在职的激励机制。”他强调:“应当考虑扩大对工作满一定期限以上劳动者的激励措施,例如允许其转换为熟练技术人力(E-7)签证或给予再入境优待等,以提高其在韩居留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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