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政府监管的问题”……特斯拉否认对价值一千万韩元却无法使用的FSD销售负责
5日FSD价款返还诉讼开庭
车主:“到报废为止选装功能都无法运作”
特斯拉:“并无确定约定……已以‘监督型’履行”
特斯拉回避了对在韩国国内已连续9年无法使用的“完全自动驾驶(FSD·Full Self-Driving)”选装配置销售所应承担的责任。特斯拉主张,问题仅在于政府监管,而其从未提及FSD的适用时间点,因此选装费用无法退款。
6日据法律界和业界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第30民事部(审判长法官 Kim Seokbeom)于5日举行了特斯拉FSD买卖价款返还请求诉讼的庭审。此前,98名特斯拉车主于2024年12月以特斯拉韩国公司为被告提起了诉讼。
车主一方主张,特斯拉韩国公司让消费者误以为FSD即将导入,从而诱导其勾选相关选装配置。车主方代理人、Dongin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 Hwang Yungu 表示:“目前车辆直到报废为止,该选装功能完全无法运作”,“这属于对消费者的欺诈”。
据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期待FSD功能能在不久的将来实现,因此购买了价格在约1000万韩元左右的高价选装配置。
对此,作为特斯拉韩国公司代理人的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反驳称,车辆购买合同中并不存在“在特定时间点之前实现并提供5级完全自动驾驶功能”等具有确定内容的约定。据传,特斯拉方面尤其将FSD实现延迟的原因归咎于国土交通部的监管。
另外,据传特斯拉韩国公司还主张,随着去年11月在韩国导入的“监督型FSD”,其已在相当程度上履行了FSD选装的实现义务。监督型FSD要求驾驶员随时做好介入准备,并通过车内摄像头监控是否注视前方,从而对功能进行部分限制适用。即便如此,该功能目前也仅适用于部分美国产车辆。
据业界统计,在去年于韩国销售的5.9916万辆特斯拉车辆中,可适用FSD功能的美国产车辆仅有719辆,约占整体的1.2%。FSD仅能适用于在美国生产的Model S和Model X等部分车型。
这源于《韩美自由贸易协定》(FTA)中“安全标准同等性认可”条款的适用,即只要是符合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的美国产车辆,即可在无需额外许可的情况下在韩国国内使用该功能。
对此,车主一方反击称,这属于“对商品本质的欺诈”。其指出,官网上有关FSD的说明时点也被推定为在2021年,仅属权宜之计式的公告。车主方表示,“连续9年无法提供该功能,从社会通念上看已构成‘无法履行’”。
车主一方也将特斯拉韩国公司的消极态度视为问题所在。因为从提起诉讼前起,他们就持续提出问题,而在提起诉讼之后,特斯拉韩国公司也未就此发表任何单独立场。
车主方表示:“FSD选装最初为700万韩元,后来涨到900万韩元,之后在有人追问选装功能是否可用时,又降到400万韩元并捆绑销售”,“如果特斯拉真的重视韩国市场,就不应该以这种方式应对。”
合议庭当天并未作出结论,而是要求双方提交补充材料。最终辩论期日被指定为5月28日。如果合议庭在5月仍未作出结论,案件有可能继续追加审理。本案将成为全球范围内首例就特斯拉FSD选装作出正式判决的案例。
另一方面,特斯拉在韩国进口车市场中位居销量首位。韩国进口汽车协会(KAIDA,Korea Automobile Importers & Distributors Association)统计显示,2月特斯拉在韩国销售7868辆,位居销量第一。尽管特斯拉在全球市场因需求放缓而表现不佳,但在韩国市场仍保持着稳步增长。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