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 Eunwoo 逃税200亿?再也不能忍了”……提出“个人企划公司”逃税防止法
国会提出《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修正案
大批个人法人演艺经纪公司深陷逃税疑云
经纪公司激增至6140家,“Cha Eunwoo 防范法”提速推进
文体部放任行政盲区,涉税犯罪者将被清出行业
预计将对艺人通过“个人企划公司”进行逃税的争议踩下刹车。国会已着手推动修法,弥补演艺经纪公司管理的盲区,并阻断有逃税前科者进入相关行业。
据文化界5日消息,国会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所属议员 Jeong Yeonuk 为了强化演艺经纪公司的管理体系、确立税收正义,代表提出了《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部分修正法律案。
业内将此次修正案称为“Cha Eunwoo 防止法”,高度关注。近期,演员 Cha Eunwoo 卷入约200亿韩元规模、Lee Honey 卷入约60亿韩元规模的逃税疑云。有怀疑称,他们为降低税负而利用个人企划公司。除此之外,即便设立了个人企划公司却未登记为大众文化艺术经纪业者的演员也接连被曝光,管理空白问题不断被提出。
在韩流内容热潮之下,小规模公司和个人企划公司激增,经纪公司数量创下历史新高。根据 Jeong 议员提供的文化体育观光部资料,截至去年年底登记的大众文化艺术经纪公司多达6140家。新登记数量从2021年的524件增加到2025年的907件,4年间增长了73%。
问题在于,与数量上的增长相比,管理体系依然十分松散。目前,经纪公司的登记、变更、停业业务由地方自治团体负责,但作为主管部门的文化体育观光部并无法律依据对全国经纪公司的现状进行统一管理。由此有舆论指出,现行结构下,政府难以对整个产业进行直接监管。在“委托行政”的名义之下,连产业现状都无法准确掌握的“盲区行政”持续存在,也引发批评。
修正案着重于改善这一结构。经纪业者每年须向文化体育观光部长官报告登记及营业现状,地方自治团体也被义务要求将相关行政处理内容通报给文化体育观光部。
Jeong 议员强调称:“文化体育观光部不能再躲在‘交给地方自治团体’这一理由后面,必须亲自出面进行管理和监督。”
艺人从所属公司独立出来设立个人企划公司,是一种自然的趋势。然而,业内公开的秘密是,实际上缺乏真正企划功能、仅以避税为目的运营的案例并不少见。有分析指出,在国税厅高额欠税人名单或税务调查结果中,知名艺人姓名反复出现,其背后正是这种结构在起作用。
演艺界个人企划公司逃税的核心在于“税率差”。他们不是缴纳最高可达49.5%的个人所得税,而是设立法人,适用10%至20%区间的法人税率。大型经纪公司将结算款支付给艺人的个人法人而非艺人本人,即便并无实际劳务提供,也可以大幅降低税负。此外,将个人经理的薪酬或车辆维持费用等作为法人支出处理,从而减少税款的案例也不少。
此次修正案的核心在于限制有逃税前科者进入行业。现行法律仅对有性犯罪或虐待儿童犯罪前科者限制从事经纪业务。即便因逃税被判处数亿韩元规模的处罚,运营经纪公司也几乎没有任何限制。
修正案将因违反《惩治税收犯罪法》而受到罚金以上刑罚的情形追加为不适格事由。其意在不仅限制担任经纪公司代表,还限制其内部就职,以此切断有逃税前科者对行业的影响力,清理以空壳公司形式存在的劣质经纪公司,纠正整个产业的道德风险。
Jeong 议员表示:“虽然韩流内容引领全球市场,但经纪公司的管理系统仍停留在过去水平。此次修法是为了堵住有逃税前科者从事经纪业务的制度性漏洞,确立产业透明性和公平秩序的最低限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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