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卡核电站结算纠纷长期化引发费用与技术外泄忧虑扩散
要求将仲裁从LCIA(英国)改为KCAB(韩国)
在公共机构背信负担下寻求通过协商机制破解

“1万亿韩元级核电建设费纠纷,改在国内解决”……政府建议将韩电与韩水原仲裁移交国内 View original image

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巴拉卡核电站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规模在1万亿韩元级别的追加费用结算问题上,韩国电力公社与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发生矛盾之际,政府正式建议将仲裁地点从英国改到国内。由于公共机构之间的结算纠纷演变为伦敦国际仲裁,引发费用负担和技术外泄忧虑,并且在协商过程中还可能牵扯出“背信责任”争议,政府因此决定积极介入。


产业通商资源部27日表示,就韩国电力公社与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之间的国际仲裁问题,已建议将伦敦国际仲裁法院(LCIA)的仲裁移交至大韩商事仲裁院(KCAB),并由两家机构组成定期协商机制,持续讨论根本性的合意方案。该项建议案经过第29次积极行政委员会审议后获批。


本次纠纷源于UAE巴拉卡核电站项目的结算问题。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于2010年5月与韩国电力公社签订“运营支援服务(OSS)合同”,一直承担试运行、运营支援系统构建等工作。但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工期延误,1至3号机组分别延误2至3年。4号机组虽已于2024年9月开始商业运行,但尚有细部结算工作未完成,工程竣工尚未最终收尾。


在韩国电力公社就工期延误费用等向发包方UAE原子能公司(ENEC)提出索赔并进行协商的同时,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依据OSS合同,向韩国电力公社索赔因工期延误产生的人力成本及追加业务执行费用。两家机构多次尝试协商仍未达成一致,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遂于去年5月向伦敦国际仲裁法院申请仲裁。


问题已经超出单纯的费用争端。去年国会国政监察中,有意见指出,公共机构之间的国际仲裁可能导致诉讼费用过度增加,且在仲裁过程中,涉及核电站的敏感技术有可能在海外暴露。业界还预测,如果纠纷长期化,包括律师事务所费用在内,整体支出可能高达数百亿韩元。

阿联酋巴拉卡核电站。亚洲经济数据库提供

阿联酋巴拉卡核电站。亚洲经济数据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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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性的障碍是“背信风险”。若在仲裁程序中通过和解改变方向或调整索赔规模,一旦相关决定今后给机构带来不利结果,可能被追究责任,这种负担一直束缚着双方。产业通商资源部相关人士解释称:“如果在提起仲裁后变更程序或达成和解,被解读为降低各公司的预期利益,就可能引发背信责任问题,因此机构的行动空间一直受到限制。”


为将此类公务人员的背信风险降至最低,产业通商资源部表示,已通过本次积极行政委员会会议,建立起保护公务人员的装置。产业通商资源部次官Moon Sinhak表示:“根据国务会议上总统指示——由机构负责人明确承担责任,使公务人员能够有信心地做好本职工作,我们已完善激活积极行政和保护公务员的方案”,并称“将尽最大努力保护和支持相关公务人员,使其在没有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责任追究恐惧的情况下推进工作”。


产业通商资源部认为,本次建议的效果体现在费用、周期和技术外泄三方面。若将案件从伦敦国际仲裁法院移交至大韩商事仲裁院,仲裁手续费本身相对较低,而且有可能降低对英国律师事务所的依赖。不过政府也表示,难以“精确量化节省多少费用”。最终还是取决于仲裁周期能缩短多少,这将决定总成本。


该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费用固然重要,但最大变量是时间”,并称“如果定期召开协商机制会议,由具有决策权的人直接参与谈判,就能防止仲裁长期化,从而相应减少费用”。


此事也关系到核电出口治理结构问题。在当前结构下,由韩国电力公社作为主承包商与发包方就整体结算进行协商,而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则依据另行签订的合同单独提出费用结算请求,有舆论指出,在每个大型海外项目中都可能重复出现类似矛盾。政府正在研究以韩国电力公社为中心的体制、以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为中心的体制以及设立第三方专门机构等多种方案,但在短期内实现重组并不容易。



产业通商资源部强调,本次建议并不意味着纠纷就此终结。该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从政府职能划分来看,除核电出口事务外,我们对韩国电力公社和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的经营活动直接介入的权限有限”,“这是在尊重公共机构自主性原则的前提下,在行政上所能采取的措施”。他同时表示:“巴拉卡核电站是我国首个核电出口案例,也是具有象征意义的成功项目,因此,两家机构因结算问题长期纠纷并非理想局面”,并称“今后将在海外核电站订单获取过程中,同步推进制度补充和协作体系完善,防止类似矛盾重复发生”。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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