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支付安全设施费用、转嫁责任等“非法特别约定”被查处
还发现较最低中标价压低超7亿韩元的“恶意压价”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已对包括浦项工程建设 (포스코이앤씨) 在内的4家建筑公司启动制裁程序,原因是这些公司将产业安全费用和责任转嫁给下游分包企业,并不当压低分包价款。
公平交易委员会事务局于25日表示,已向浦项工程建设、KR产业 (㈜케이알산업)、多山建设工程 (다산건설엔지니어링㈜)、NC建设 (㈜엔씨건설) 等4家公司的分包交易法违法嫌疑发送审查报告,并提交委员会议事,从而启动审议程序。审查报告相当于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审查官就这些企业提出了整改命令、处以罚金以及向检方移送起诉的意见。
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管理官 Yoo Seonguk 表示:“由于去年建筑工地发生多起死亡事故,我们对与产业安全相关的不当特别约定设定行为进行了集中调查。”对于去年在建筑工地发生4起事故、导致5人死亡的浦项工程建设,公平交易委员会接到其实施不公平分包交易行为的举报后,于去年8月开展了现场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该公司要么不从安全管理费中结算施工设备防护装置安装费用,要么在发生安全事故时,以未遵守事项为由,通过特别约定将一切责任全部转嫁给分包企业。
调查还显示,浦项工程建设在经过竞争性招标后,仍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强迫分包企业以比最低中标价低7.75亿韩元的价格签订分包合同,并且在开工前一直不向分包企业发放书面合同,表现出典型的“恶意压价”行为。
同样被提交审议的其余3家建筑公司,也因设定榨取分包企业“血汗”的不当特别约定而被查处。多山建设工程和KR产业、NC建设强迫分包企业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全面承担赔偿费用等一切支出及民事、刑事责任。KR产业和多山建设工程将民怨处理费用转嫁给分包企业,NC建设则通过不当特别约定,从源头上阻断预付款的支付。
当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审查报告送达被审人后,被审人可以提交意见书行使抗辩权。此后,全体会议将综合考虑被审人的意见,决定是否最终予以制裁及其力度。对于罚金,将根据案件严重程度,在罚金基准金额范围内(少于20亿韩元)计算基本金额,并结合加重与减轻因素,最终确定罚金数额。
另一方面,公平交易委员会作为确立分包交易秩序的主管部门,正持续推进对被指为重大灾害成因之一的“安全费用转嫁”等问题的制度改进。去年12月,上调了与产业灾害相关不当特别约定的罚金征收基准,并将经营者的安全及保健措施、产业安全保健管理费负担等内容,全部纳入标准分包合同的全行业(59个行业)文本中。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将对与产业灾害相关的不公平行为实施常态化监测,并通过对重大灾害相关统计和匿名举报的分析,定期对产业灾害多发企业开展依职权调查”,“将纠正原发包人将产业安全责任和费用不当转嫁给承揽企业的不当特别约定和不当减额行为,从根本上杜绝产业现场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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