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及违反资本市场法全员无罪

法务法人光场表示,其为发生大规模损失的资产管理公司防御刑事风险,并在金融业界创造了重要的法律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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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南部地方法院第11刑事部(审判长法官 Jang Chan)于19日,对针对 Fidelis资产运用公司(现 YK资产运用公司)及其前任、现任经营层提起的诈骗和违反《资本市场法》指控,宣告全员无罪。


本案因规模达1800亿韩元的贸易金融基金(Fidelis基金)不良问题而被引爆。检方以产品说明书中关于信用等级、保险合同、付款担保等内容存在虚假或不当记载为由,对被告人提起刑事公诉。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多起基金亏损事件中金融机构责任被不断强调的氛围下,对资产管理公司经营层进行刑事处罚的尝试,曾在整个市场引发紧张情绪。


对此,被告方委任光场金融诉讼团队作为辩护人,历时约1年开展了缜密的证据收集和战略性法律攻防。光场主张:“所有产品说明书的记载,均以当时取得的信用评级报告、保险合同、交易对手财务报表等客观资料为基础,并未超出合理判断的范围”,并提出不存在故意欺骗或重大遗漏的立场。


合议庭采纳了上述主张。在判决书中指出:“难以认为产品说明书的记载内容属于虚假或不当记载,也难以认为存在对重要事项的故意隐瞒”,并判断“该基金到期未偿还所导致的损失,应当视为因新冠肺炎这一不可预见的外部情形,使基金固有风险现实化的结果,这一认定更为妥当”。


该判决被评价为尊重自我责任原则和无罪推定原则的裁决。尤其是此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同一基金相关的损害赔偿诉讼中作出“资产管理公司并未违反说明义务”的判决,本次裁决与其一脉相承,被解读为在民事与刑事两个层面上确立了限制资产管理公司责任的基调。


光场通过本案不仅实现了单纯的防御,更被评价为提出了保护金融机构合法业务开展的战略性法律应对模式。



光场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判决是恢复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所必需的法律平衡的案例”,“今后也将继续为金融机构在从事合法业务过程中免于遭受不当刑事风险暴露,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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