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休闲福利设施仅限福利馆、敬老堂和老年课堂
亟需扩充面向高龄人群户外活动的公园等设施

国会议员 Koo Jageun(庆尚北道龟尾市甲选区,国民力量党)21日表示,已作为代表提案人提出了《老年福利法》部分修正法律案,内容是在现行老年休闲福利设施种类中新增“老年友好公园”。

Koo Jagun 国会议员(庆尚北道龟尾市甲,国民力量党) 记者 Kim Ihwan

Koo Jagun 国会议员(庆尚北道龟尾市甲,国民力量党) 记者 Kim Ih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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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已于2024年12月步入超高龄社会,截至2026年1月,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21.3%。老年人口的急剧增加意味着在健康、休闲、社会参与等各方面的政策需求全面扩张,扩充能够支撑老年人积极晚年的福利基础设施,已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然而,现行《老年福利法》仅将▲老年福利馆 ▲敬老堂 ▲老年课堂规定为老年休闲福利设施,未能在制度层面充分反映以户外活动为中心的空间。对于在设计中充分考虑老年人的步行特性、跌倒风险及休息空间需求等因素,并应用安全设计的公园,目前也缺乏系统性的建设与管理依据。


有意见持续指出,仅靠以室内为主的休闲设施难以充分保障老年人的身体活动,在预防孤立感或抑郁感等社会问题方面也存在局限。由此,必须将能够实现规律散步和锻炼,并促进与当地居民交流的老年友好公园纳入制度上的福利设施范围,这一必要性被持续提出。


此次修正案将老年福利法中的老年休闲福利设施扩充为包括“老年友好公园”,把为增进老年人健康、提升情感生活而设置、可在户外进行日常身体活动和社会交往的公园及其附属设施,纳入老年休闲福利设施之中。借此,有望为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更加系统地建设和扩大相关设施提供法律基础。



Koo Jageun表示:“在超高龄社会,让老年人能够安全散步、运动并与邻里沟通的空间,不是选择项,而是必不可少的社会基础设施”,“将通过在制度上对老年友好公园作出明确规定,积极支撑老年人健康的晚年生活和生活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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