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为Trump关税踩刹车…韩国对美通商环境再添变数(综合)
以 IEEPA 为依据的对等关税被判无效
韩美谈判格局变化备受关注
政府已着手展开影响分析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总统Donald Trump以国家紧急权为依据征收关税作出违法判决,使韩国对美通商战略面临不少新的变数。虽然钢铁、汽车等主要出口品目现行关税不会立刻被推翻,但从美国行政当局“全面关税牌”被踩下刹车这一点来看,今后韩美谈判格局势必出现变化。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20日(当地时间)判决称,总统Trump依据1977年制定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IEEPA)》对全球进口商品征收的广泛关税,超出了其法定权限,因而无效。9名大法官中,不仅3名自由派大法官,连3名保守派大法官也加入了“无效”意见。
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表示:“总统主张自己可以在金额、期限、范围上不受限制地单方面行使特殊权力,但并未提出任何一部由国会明确规定IEEPA条文可适用于关税的法律。”他接着裁示称:“IEEPA并未赋予总统征收关税的权力。”
美国宪法将设定关税的权力赋予国会。IEEPA规定,在存在“异常且重大威胁”的情况下,总统可以管制进出口,但并无明确允许征收关税的条款。此前在Trump之前,历任总统均未以该法为依据征收关税,这一点也影响了合议庭的判断。
此前,Trump总统以加拿大、中国、墨西哥未能充分阻断芬太尼等非法毒品流入美国为由,于2025年2月对这些国家征收25%关税;随后又在4月2日宣布“解放日(Liberation Day)”,对几乎所有国家的进口商品一律征收基本税率10%的统一关税,并对部分国家加征更高关税。随着此次判决,这些以IEEPA为基础的关税将失去效力。
不过,以《贸易扩展法》第232条等其他法律为依据的钢铁、铝关税等措施仍将维持。因此也有观点认为,Trump政府可能寻求利用其他法律依据重新加征关税的方案。
有分析认为,对韩国造成的直接影响将较为有限。此次判决被宣告无效的,是以IEEPA为依据的一律10%“对等关税”和对部分国家加征的追加关税。美国在2025年上半年公布的“对等关税”措施中曾将韩国纳入其中,但随后通过韩美之间的通商协定对关税体系进行了调整。根据协定,美国将原先宣布对韩国产品适用的25%关税率下调为15%等,并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在这一过程中,对韩国征收的关税并非仅以IEEPA一部法律为依据实施,而是韩美双方谈判结果与其他法律依据共同作用的结构。
尤其是目前适用于钢铁、汽车等韩国主力出口品目的关税,是以《贸易扩展法》第232条等其他法律为依据,与此次判决无关。产业界也指出:“基于IEEPA的全面关税风险有所降低,但通商负担并未完全解除。”
尽管如此,此次判决具有重要象征意义。由于对动用紧急权实施全面关税战略设定了法律边界,今后美国行政当局对盟国一律加征关税的做法难免受到制约。有舆论认为,通商议题也可能向以国会为中心的方向转移。
通商专家普遍认为,此次决定与其说是会对韩国经济造成立刻冲击,不如说是重塑美国通商政策法律框架的契机。在韩美之间围绕战略性投资、供应链合作、关税谈判等重大议题持续推进的情况下,行政当局“全面关税牌”弱化这一点,预计将成为改变谈判环境的新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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