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10月前推进平台相关消费者保护研究课题
备受关注的焦点是5年前被废弃的《电子商务法修正案》内容是否会被纳入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已着手制定与Naver、Coupang等大型在线平台不断提升的市场地位相匹配的消费者保护体系改进方案。尽管平台从仅承担中介角色扩展到覆盖销售等更广范围,但监管仍停留在过去阶段,当局此举旨在防止消费者受害。5年前曾在信息技术行业引发强烈反弹的“强化平台连带责任”等内容是否会被纳入,亦备受关注。
据政府部门19日消息,公平交易委员会近日发包了题为“关于《电子商务法》中通信销售中介业务相关消费者保护体系改善的研究”课题。该研究将从今年4月起至10月,历时6个月推进。公平交易委员会计划以此为基础,提出法律、施行令和施行规则的修正案。同时,还将通过学界研讨会和利益相关方座谈会等方式,预先广泛征求意见。
隐藏在免责条款后的通信销售中介业者……打破边界的平台
公平交易委员会之所以着手加强与平台相关的消费者保护,是因为现行法律仍被困在过去的框架中,难以真实反映现实,消费者受害事件却持续发生。2021年的Merz Point(머지포인트)退款中断事件、2024年的Tmap(티메프,Tmon+WeMakePrice)事件就是典型案例。根据现行《电子商务法》(简称电商法),只要通信销售中介业者事先告知“并非销售当事人”,便可因其不属于合同当事人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规避支付或退款义务等消费者受害责任。“通信销售中介业者”是指提供平台的经营者,与直接销售商品的“通信销售业者”相区分。
此外,近期大型平台已不再局限于单纯中介,而是同时开展支付、配送,甚至自营直采销售业务,从而打破了通信销售业与通信销售中介业这两个领域的界限,这也成为推动制度改善的催化剂。以Coupang为例,除销售自有自有品牌(PB)商品外,还通过Coupang Pay提供货款收取和支付服务,并通过子公司Coupang Logistics Service(CLS)承担自营配送。Naver则通过Naver Financial开展货款支付及结算服务。
时隔5年再度“亮剑”的公平交易委员会……连带责任会否强化?
这并非公平交易委员会首次审视通信销售中介业务相关制度。2021年,公平交易委员会曾推动修改电商法,要求同时采用中介交易和直采模式的平台,为防止消费者误认,必须对各类商品进行区分标示和告知,并规定在与平台承担的业务(货款收取、支付、配送等)相关的消费者受害发生时,由销售业者与平台承担连带责任。相关内容还包括,允许消费者不仅向入驻商家,也可直接向平台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当时以信息技术行业为中心,出现了“过度监管”的强烈反弹,修正案最终未能跨过国会门槛。
事实上,时隔5年再次着手修订制度的公平交易委员会此番动作,与近期消费者对平台的严苛认知高度契合。根据韩国消费者院发布的《2025韩国消费生活指数》,86.3%的消费者认为发生纠纷时平台也应共同承担责任,85.8%的消费者则将平台视为实际合同当事人。法律体系仍停留在过去,但消费者的期待已指向对平台实质性责任的要求,这一点不言自明。
公平交易委员会计划通过本次研究,对国内外通信销售中介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分析包括欧洲《数字服务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DSA)在内的全球立法趋势,从而检视现行法律体系的问题所在。当局打算明确界定与平台扩张角色相匹配的新型消费者保护义务及连带责任范围。一名公平交易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平台业务范围的扩大,强化其责任是市场的普遍诉求”,“我们将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改进方案,防止类似的消费者受害案例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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