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本月26日宣判挪用嫌疑案件

涉嫌侵吞主持人 Park Suhong(54岁)出演费等约48亿韩元的其亲哥哥一案,将迎来大法院的最终判决。


播音员 Park Suhong 在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作为证人出席因涉嫌侵占而被拘押起诉的亲哥哥的续审公判时,发表立场。联合新闻提供

播音员 Park Suhong 在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作为证人出席因涉嫌侵占而被拘押起诉的亲哥哥的续审公判时,发表立场。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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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界14日消息,大法院第一小法庭(바)已将Park Suhong亲哥哥Park某(57岁)及嫂子Lee某(54岁)涉嫌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挪用)的宣判日期指定为本月26日。


检方指控,这对Park夫妇在2011年至2021年间经营Rael·Media Boom等2家演艺经纪公司期间,通过虚构人力成本、将公司信用卡用于私人用途等方式,侵吞了Park Suhong的出演费等公司资金。二人于2022年10月被起诉。起诉书中最初记载的侵吞金额为61.7亿韩元,但检方在一审过程中认为,剔除重复计算等情形后,实际侵吞金额约为48亿韩元,并据此变更了起诉书。


一审法院于去年2月仅认定其通过公司信用卡侵吞公司资金21亿韩元的部分罪名成立,判处Park某有期徒刑2年。对于其配偶Lee某,一审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其直接参与挪用行为,判决无罪。


然而二审合议庭在去年12月对Park某判处比一审更重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当庭收监。此前一审曾将涉案公司为家族企业这一点作为特别酌减因素予以考虑,但二审并未采纳这一点。此外,对于一审被判无罪的Lee某,二审合议庭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下令其履行120小时社会服务。二审认为,Lee某与Park某共谋,将公司信用卡用于私人用途,侵吞2600多万韩元,构成职务侵占罪名成立。


二审指出:“Lee某登记为受害公司的代表理事、社内理事等职务并领取工资,却多次在百货商店、大型超市、跆拳道·数学补习班、游乐园和儿童咖啡馆等与公司业务完全无关的场所使用公司信用卡,因此认定其参与了Park某的职务侵占犯罪是合理的。”


在审理过程中,Park某辩称:“即便在税务上可能存在不当之处,我也是为了照顾Suhong才一路支持到现在,结果却站到了法庭上”,“一直以来我都把Suhong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抚养。”


但Park Suhong一方表示:“Park Suhong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30年用血汗打拼出来的青春被全盘否定,与父母、兄弟的亲情也被切断。直到年过50岁,他才得以与所爱之人结婚、生子,享有普通人的幸福”,“在被告人没有完全承认错误并向Park Suhong真诚道歉之前,请依法从重处罚。”



二审合议庭提高量刑的理由是:“由于Park某的犯罪行为,(受害公司)仍在持续遭受实质性损失,且Park Suhong正在请求对其严惩”,“其犯罪手法极其恶劣,属于应当作为特别加重因素予以反映的情形。”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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